在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建設部科技司司長賴明表示,近年來,政府對節能減排工作高度重視,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在此基礎上,還要激活市場,以市場調控手段進一步促進節能減排工作。為此,他建議:要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綠色證書機制,促進節能減排。
什么是“綠色證書”?賴明委員說,綠色證書交易制度是建立在配額制度基礎上的
可再生能源交易制度,是一種對目前相對較弱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做出保護性規定的政策機制。
在綠色證書交易制度中,一個綠色證書被指定代表一定數量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當國家實行法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時,無法完成配額任務的市場主體需要向擁有綠色證書的市場主體購買綠色證書,來滿足自己的法定義務。可再生能源發電商不僅可以出售電力,還可以出售綠色證書,以此彌補可再生能源發電高出傳統能源發電的成本,使可再生能源發電商在市場上可以與傳統能源發電商進行競爭。
綠色證書交易制度同樣適用于節能減排。賴明委員介紹,一份綠色證書可以代表因使用了節能減排產品而減少使用了一個標準量的不可再生資源、相應降低了污染的指標(減排量)。政府可以根據社會總體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目標,制定一定時期、一定區域的具體指標,按照“誰排放,誰付費”的原則,通過立法,將指標逐一分解至生產(或使用)者,強制性地要求生產(或使用)者達到一定的污染減排量。如果達不到目標則必須購買相當數量的綠色證書,而節能減排者則可獲得政府頒發的綠色證書,通過賣出證書獲得補貼。
綠色證書機制是以政府為主導,以增排者為買方、減排者為賣方,以一種類似證券交易憑證為載體的交易機制。通過這種市場化的交易機制,形成耗能增排方對節能減排方的補貼,以刺激節能減排產業的發展,同時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企業的擴張沖動。為實現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的社會目標,提供了可靠的保證。
荷蘭是最早嘗試綠色證書市場交易的國家之一,成功的模式為其他國家提供了寶貴的借鑒。綠色電力生產商向電網每輸送10兆瓦綠色電力即可獲得一個綠色證書,有效期為一年。
綠色證書可以在電力公司之間以及電力公司與用戶之間進行交易。綠色證書的價格等于綠色電力與傳統電力的差價,在有效期內可以儲存。中央數據庫記錄著綠色證書的發放、轉讓登記及其他用途。當綠色證書被最終消費者購買后,將從中央數據庫中注銷,以保證其不再被重復銷售。中央監督機構負責對綠色證書交易過程的認證。
賴明委員認為,綠色證書的數量由政府來確定和頒發,因此這種交易機制可以有步驟、可靠地實現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的社會目標。這種機制是一種對節能減排的補貼方式,不需要政府的財政補貼,不受政府財政補貼資金有限性的限制,將大大加快節能減排產業的發展。綠色證書所代表的市場價值,將極大刺激節能減排技術的應用,擴大市場需求,促進節能減排產業的發展,抑制社會對高能耗、高污染的需求和依賴。
對于如何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綠色證書機制,賴明委員建議:
一是通過對國際綠色證書交易系統經驗的整理和分析,研究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綠色證書法律法規,同時開展相關試點的示范。二是建立綠色證書交易系統。包括交易市場的主持、交易的規則、交易市場的監管以及違規的懲罰等。三是制定綠色證書的相關規定和認證辦法。即確立節能標準或條件,認證的依據等等;確定綠色證書使用的有效期限,并且設計注銷的規則。同時,制定達到節能配額目標的計算方法,制定獎勵措施和不完成節能配額目標的處罰措施。四是對節能減排信息進行登記注冊,核定節能減排指標,建立一個確保綠色證書授予、轉讓和注銷的全國交易管理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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