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豐產不豐收”。我國石材儲量居世界首位,石材生產加工能力及出口總量和總額已躍居世界第一,但是我國卻是以3倍于意大利的出口數量才創造了世界第一的石材出口金額。這是由于,一方面我國石材行業技術水平低,產品檔次總體偏低;另一方面企業普遍規模偏小,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企業只能通過相互壓價進行競爭。近年來,我國石材出口金額增長率遠小于出口數量增長率。 二是“多而不專”。由于礦山開采企業進入門檻低,造成當前石材行業企業數量眾多但規模小,且長期以來礦山投入不足,開采方法與技術裝備水平不高,導致當前石材企業的規模、技術水平和分布呈現“小、土、散、亂”的特點。沒有高度統一的企業組織結構,生產的集約化程度低下,其直接后果是整個行業核心競爭力匱乏和效益增長后勁不足。 三是“大而不強”。我國雖然是石材產量大國,但是卻是品牌小國,整個石材行業在國際上缺少叫得響的品牌。總體上看,我國石材業仍處于初級階段,大部分企業忽略了自身產品價值的提升和品牌的塑造,還在生產量大面廣的“大路貨”,在技術、質量和服務競爭方面投入不足,產品附加值低,與國外同類型產品差距較大。 今年國家再次對石材產品出口退稅進行調整,去年末調整出口退稅的部分石材產品今年7月1日起實行5%的新的出口退稅率,下調8個百分點。從上半年福建省出口看,涉及降低出口退稅的石材出口251.9%,增長91.9%,占同期福建省石材出口的60.5%,受影響面較廣。石材行業推動產業升級,增加內在競爭力勢在必行。為此,福建海關建議:一是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行業新標準,提高出口企業的準入門檻,在大力推動產業升級的同時,支持鼓勵石材企業走聯營化、產業化、專業化的可持續發展道路。二是政府應加強對石礦的統一規劃和資源配置,整頓和理清擾亂市場秩序的企業,規范監督石材業生產經營秩序。對石材荒料、成材等制定業內統一的基本價,確定漲浮率,制止業內的不正當競爭,杜絕無序低價出口。三是行業協會應及時跟蹤和反饋國際市場變化和價格趨勢,充分發揮行業的指導服務作用,引導整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盡量避免遭反傾銷調查。一旦被調查,應組織相關企業積極應訴,據理力爭,爭取最大利益。四是石材企業應緊隨國家政策調整趨勢,改變對價格優勢的依賴,著力于石雕等深加工產品,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創造自主品牌,促進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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