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住建部”)
建筑節能與科技司司長陳宜明透露,住建部日前出臺了
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將一二星級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授予權力下放到地方政府,同時住建部對地方政府的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
據了解,建筑節能減排占全國節能減排的70%左右,“十一五”期間,建筑節能減排要完成減少20%的任務,目前任務艱巨。
實際上,建筑節能減排也完全可以走市場化路線。例如,對達標的
節能建筑授予綠色建筑的評價標識,可以提高建筑物業主和建筑商的知名度,對促進其建筑物銷售也有積極作用。
在住建部6月24日組織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推進會”上,看到,萬科、華僑城、浙江金都等知名房地產企業和設計院悉數到場。
一位參加會議的開發商說,現在市場房屋不好賣,帶有權威部門認證的住宅更受消費者青睞。
因此,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成為建筑業和開發界比較喜歡的品牌,但是自2007年開展此項工作以來,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發放權力一直在建設部。而此次下放權力,也會帶動地方政府積極性。讓地方政府積極去促進更多的地方建筑物,參與到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評選工作中來。
陳宜明介紹說,目前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分為三個級別:三星、二星和一星。其中,三星為最高級別。目前,共有10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
設計標識,其中三星項目4項,二星項目2項,一星項目4項。
為推動綠色建筑推廣工作,住建部日前出臺了《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鼓勵具備條件的省市住房建設部門在本區域內開展評價工作。規劃設計階段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有效期為1年,竣工投入使用階段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有效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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