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以來,
鋁棒這種過去很普通的出口商品,忽然成為出口企業走進牢獄的巨大陷阱。
原因在于中國海關關于出口退稅的解釋。2007年以來,中國鋁原料(原鋁)的出口數量銳減,鋁及合金制品出口數量卻相應增加。當時,原鋁出口需要征收15%的出口關稅,而出口鋁棒不僅不征稅,反而可享受11%退稅。上海海關判斷,部分企業為了逃稅而將原鋁申報為鋁棒出口,以獲得出口利潤,這可能是一場國內外公司串通的“大規模走私”。
由此,上海海關發起了一場打擊鋁出口走私運動。在上海海關的打擊行動中,有七家公司被刑事立案,12名相關人員被捕。然而,部分被查企業引用一份海關總署在2006年公布的《商品歸類決定匯編》(下稱69號文)稱,根據其中對
鋁合金棒出口的解釋說明,它們的出口業務并非違規。
但是,當時海關卻對出口企業采取“一刀切”策略,即無論是否真的變相出口,還是符合69號文所描述的加工工藝特征,只要是出口鋁棒的企業,全部的六系合金產品均劃為原鋁,要求企業補稅。
根據2010年1月7日《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3號》,69號文剛剛被廢止。
一業內人士稱,目前海關把所有出口的鋁棒產品認定為原鋁,如果純度沒有達到99%,就是鋁合金,需要補稅;純度超過99%則認定為純
鋁錠,如果企業出口產品歸為鋁棒,沒有交稅,會被海關認定為走私,要承擔刑事責任。這其中的模糊之處,非常難以辨析。
一家被調查企業的相關負責人透露,海關在鋁棒走私認定上突然變臉,源于稅收壓力:“據說政府是對各海關布置了任務,地方海關為了完成任務,就讓我們必須補稅,不補不行。考慮到和地方海關的關系,只好補一點,在這個問題上企業很難和海關抗衡。”
“來我們這兒的海關辦事人員都說,你們要怪就怪我們國家的‘4萬億’投資計劃,2009年出口形勢這么差,稅收任務又這么重……他們的言下之意就是這都是上面下達的任務,他們也是奉命行事。”前述消息人士告訴記者。
上海海關打擊鋁產品走私的專項活動經驗此后被推廣至全國,有十幾家企業遭到調查,并被要求補交稅款或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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