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幕墻網】日前,中國洛玻集團股份公司發布公告,公司與安徽省蚌埠華益導電膜玻璃公司簽訂超薄玻璃買賣框架協議,股份公司龍海、龍玻公司等向華益玻璃公司公司供應超薄玻璃交易金額上限確定為18000萬元。
2010年6月10日,洛玻股份公司全資子公司龍海玻璃與華益玻璃公司訂立超薄玻璃供貨協議的補充協議,將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及2011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各年年度交易額上限分別確定為8002萬元及10008萬元,此補充協議已經2010年8月20日召開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審議通過。但今年以來,因ITO市場持續向好,華益玻璃公司2011年向龍海公司采購量增加,加之超薄玻璃市場向好,股份公司超薄玻璃銷售價格提高,使得龍海公司與華益公司交易額增加,需修訂原持續關聯交易之年度上限。公司全資子公司龍玻公司,今年初投產后,目前已具備持續穩定生產超薄電子玻璃的能力,也需要與華益玻璃公司發生關聯交易,向華益公司供應超薄玻璃。
據此,股份公司與華益玻璃公司簽訂超薄玻璃買賣框架協議,將2011年公司與華益玻璃的交易金額上限,確定為人民幣18000萬元。本框架協議用以替代股份公司相關附屬公司就供應超薄浮法玻璃產品,而與華益玻璃公司訂立的各項持續關聯交易協議。因華益玻璃公司為中建材集團公司控制的下屬公司,故此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2011年5月13日,股份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對上述框架協議進行了審議,參會董事11名,該框架協議獲得通過,并授權任何一名董事簽署協議。此項交易尚須獲得臨時股東大會的批準。
董事會認為,公司與華益玻璃公司簽訂超薄玻璃買賣框架協議,將2011年公司與華益玻璃公司的交易金額上限確定為18000萬元。不僅滿足了需修改原龍海公司與華益玻璃原約定的2011年交易上限額度的需要,也滿足了其他公司與華益玻璃發生新的交易的需要,且相關條款的確定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華益玻璃是中建材集團控制的下屬公司,主要從事ITO導電膜玻璃、真空鍍膜玻璃及相關機械設備、電子產品之生產及銷售業務。此持續關聯交易的標的是股份公司所控股的公司或其所控制的公司或其它實體生產的超薄浮法玻璃,厚度為0.55mm、0.7mm、1.1mm等,質量等級為A/B級。
該協議將于各訂約方簽署后,并經獨立股東在臨時股東大會上批準后生效,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
2010年6月10日,洛玻股份公司全資子公司龍海玻璃與華益玻璃公司訂立超薄玻璃供貨協議的補充協議,將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及2011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各年年度交易額上限分別確定為8002萬元及10008萬元,此補充協議已經2010年8月20日召開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審議通過。但今年以來,因ITO市場持續向好,華益玻璃公司2011年向龍海公司采購量增加,加之超薄玻璃市場向好,股份公司超薄玻璃銷售價格提高,使得龍海公司與華益公司交易額增加,需修訂原持續關聯交易之年度上限。公司全資子公司龍玻公司,今年初投產后,目前已具備持續穩定生產超薄電子玻璃的能力,也需要與華益玻璃公司發生關聯交易,向華益公司供應超薄玻璃。
據此,股份公司與華益玻璃公司簽訂超薄玻璃買賣框架協議,將2011年公司與華益玻璃的交易金額上限,確定為人民幣18000萬元。本框架協議用以替代股份公司相關附屬公司就供應超薄浮法玻璃產品,而與華益玻璃公司訂立的各項持續關聯交易協議。因華益玻璃公司為中建材集團公司控制的下屬公司,故此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2011年5月13日,股份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對上述框架協議進行了審議,參會董事11名,該框架協議獲得通過,并授權任何一名董事簽署協議。此項交易尚須獲得臨時股東大會的批準。
董事會認為,公司與華益玻璃公司簽訂超薄玻璃買賣框架協議,將2011年公司與華益玻璃公司的交易金額上限確定為18000萬元。不僅滿足了需修改原龍海公司與華益玻璃原約定的2011年交易上限額度的需要,也滿足了其他公司與華益玻璃發生新的交易的需要,且相關條款的確定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華益玻璃是中建材集團控制的下屬公司,主要從事ITO導電膜玻璃、真空鍍膜玻璃及相關機械設備、電子產品之生產及銷售業務。此持續關聯交易的標的是股份公司所控股的公司或其所控制的公司或其它實體生產的超薄浮法玻璃,厚度為0.55mm、0.7mm、1.1mm等,質量等級為A/B級。
該協議將于各訂約方簽署后,并經獨立股東在臨時股東大會上批準后生效,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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