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筑火災,使我們消防部隊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如何成功處置高層建筑火災,已成為消防隊伍面臨的重大課題。
關鍵詞:蔓延、疏散、撲救、供水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城市人口的持續增長,土地資源的緊缺,促使城市建筑日趨向高空延伸,城市構造隨之高層化,高層建筑也越來越多。它既有節約城市用地和豐富空間造型等優點,也存在火災危害性大的問題。2009年2月9日,北京市朝陽區央視北配樓發生火災,造成1名消防人員犧牲;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728號教師公寓發生重大火災,大火致50多人遇難;2011年2月3日,被稱為東北第一高的沈陽皇朝萬鑫五星級酒店突然發生火災,火災損失30億。這一起起高層建筑火災,使我們消防部隊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如何成功處置高層建筑火災,已成為消防隊伍面臨的重大課題。我們應該從高層建筑火災日見增多的趨勢中,清醒的看到高層建筑自身潛伏著火災隱患的嚴重性,看到火災造成的后果的殘酷性和技術裝備的局限性。對此,結合當前我國高層建筑消防工作的現狀,借鑒國內和國外高層建筑火災的案例,如何才沒能做好高層建筑滅火救援工作。
一、高層建筑火災的特點
(一)火勢蔓延速度快
高層建筑固有的建筑結構形成的特殊性。樓內上下貫通的豎井,如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道、電纜井、排風管等,其橫截面之和約占整個樓層面積的5%,在火災條件下猶如一座座高聳的煙囪,形成抽拔力加劇火勢蔓延,燃燒猛烈,蔓延迅速。據測定,在火災初期階段,因空氣對流,在水平方向煙氣擴散速度為0.3米每秒,在火災燃燒猛烈階段,各管井煙氣擴散速度則可達3至4米每秒,500攝氏度以上的熱煙所到之處,既使可燃物起火而蔓延。按照建筑學測定,在10米高處的風速為5米/秒。而在60米高處的風速為12.3米/秒,在90米高處的風速為15米/秒。由于建筑物高處的風力作用,使燃燒所需的氧氣供應充分,火場熱對流加快,加之樓內外的溫度增大,“煙囪效應”也隨之增強,燃燒愈來愈猛烈,火勢蔓延速度加快,極易使整幢建筑形成立體火場。另外,火勢突破建筑外墻門窗向上層卷曲蔓延,甚至呈跳躍式向上蔓延,F代高層建筑的裝飾材料中高分子材料。如塑料、聚合材料等被廣泛使用,在火災條件下,這些材料除了產生常見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氣體外,還能產生氯化氫、氰化氫等劇毒氣體而致人死亡。
(二)火災撲救難度大
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時,其煙火蔓延擴散途徑主要有三個方面,即樓梯系統、管道系統和外部系統。一般采用內外結合的方式滅火,即登高消防車戶外射水和救援人員內攻近戰相結合。
高層火災撲救過程中,登高消防車也不是萬能的,首先,世界上現有登高消防車最高約130米,而國內最高的云梯車只能舉高101米,實際使用中,通常消防云梯車只能升至限定值的80%左右,但當今超高層建筑比比皆是,遠遠高出云梯車的滅火能力范圍。其二,戶外射水滅火存在局限性,只適用于建筑外部著火,若建筑內部著火,一味外部射水可能使火勢蔓延,形成“趕火燒”的局面。
內攻近戰過程中,高層建筑電梯易受火勢侵襲,有時不能使用;從樓梯登樓不僅速度慢、體力消耗大,而且可能與疏散人群發生擠撞,既影響疏散速度,又延緩登高速度;一旦樓梯被煙火切斷,登高會更加困難。使用建筑內部消防設施非常重要,但是在很多高層火災案例中都存在建筑內部消防滅火設施不起作用火災初期階段沒有報警系統或是報警系統損壞從而導致沒有在起火的第一時間報警,沒有水噴淋系統及時堵控火勢,沒有分隔設施阻止煙火的擴散,從“清剿火患”工作中反映出,高層建筑內部的消防設施運行完好率普遍較低,滿足不了火災應急使用。
(三)人員疏散困難
高層建筑的特點:一是層數多,垂直距離長,人員集中,疏散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場所的時間長,加之,發生火災時由于各豎井空氣流動暢通,火勢和煙霧向上蔓延快,增加了疏散的難度。美國消防標準,平均約4棟高層建筑配備一輛舉高車,我國的舉高車數量極少,有些城市甚至沒有配備,并且從實際出發,舉高消防車也不能滿足安全疏散和撲救的需要。普通電梯在火災時因不防煙火或停電等原因而無法使用,因此,多數高層建筑安全疏散主要是靠樓梯,而樓梯間內一旦竄入煙氣,就會嚴重影響疏散,建筑內的人員極難在短時間內撤離,因此會出現大規模的群死群傷情況。
二、高層建筑火災處置的幾點思考
說起高層建筑火災的撲救,往往只是籠統地論述高層建筑火災的特點、滅火戰術技術措施和注意事項。我們感到僅僅這樣是不夠的,必須進一步深化、細化,針對不同情況研究高層建筑火災撲救。高層建筑發生火災,從滅火戰術的角度來講,有兩個問題至關重要:一是建筑高度。同樣是高層建筑,30米高和90米高應該是兩個概念,火災危害和特點都有差別;從超高層建筑來看,100余米和300至400米高的建筑根本無法相提并論。
30米高度的建筑,消防隊員徒手登樓也可迅即到達指定位置;90米高度徒手登樓就相當艱難,需要用舉高消防車,或經過艱苦的攀登進入樓內向上進攻,當然也可以用舉高消防車向這一高度噴水;100余米的超高層建筑,努力克服困難,尚能組織消防官兵登樓作戰或組織移動設施供水;300米以上則高不可攀,似乎只能是望火興嘆。因此,高層建筑要按90米、60米、30米等不同高度,超高層建筑要按150米以下,200至300米,300米以上幾個高度分別對待,研究不同高度的火災特點,以及采取的滅火戰術措施和注意事項。
不同層次的起火燃燒層。高層建筑起火燃燒層不同,其火災發展蔓延趨勢、火災危害和撲救難度就完全不同。我們可以把高層建筑起火燃燒層分成上、中、下三個不同層次,或者說可以分成3層左右、10層、20層和30層幾個層次;超高層建筑的起火燃燒層也可能很低,也可能在中下部,也可能在中部、中上部,甚至頂部。燃燒在下部較低樓層,作戰行動比較好部署,控制火勢也比較方便,有多種渠道可以到達燃燒層上部實施堵截;但下部的火勢最危險,如果控制不住,最有可能快速向上發展蔓延,造成難以收拾的局面和重大的損失。燃燒層在上部甚至頂層,滅火作戰行動的展開較為艱難;但火勢的發展蔓延受到限制,已經沒有向上蔓延的空間,重點是通過相關途徑快速到達起火層下層(有條件時到達起火層上層)實施進攻,及時撲滅燃燒層火勢。
如廣州白云賓館28層(頂層)火災,消防隊伍到場后,先到達22層設立前沿作戰陣地,然后組織兵力向27層沖擊,水槍打擊28層火勢,只用21分鐘就將火勢撲滅。值得注意的是,頂層一般都會設置大空間結構,如會議廳、餐廳等,在一定時間的猛烈燃燒下,大空間建筑強度容易喪失而發生垮塌頂層結構垮塌變化,會引起一連串的連鎖反應,甚至出現層層因超重、結構松動而逐層塌方的局面,務必引起充分注意,因此要抓緊時機,盡早撲滅頂層火勢。至于中部起火燃燒層的處置,情況更為復雜,高層建筑的中部比較好處理,滅火力量能較快抵及,舉高消防車在中部也能控制;超高層建筑的中部就是一個不確定因素,不同高樓的中部,差距很大,滅火展開難度不能同日而語,需要我們認真考慮,去研究分析不同高度的險情、困難和可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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