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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發生以后,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房地產行業內部人士爆料說,早在多年前國家就頒布規定,規定2004年以后新建使用的住宅都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改運行 [2003]2116號《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規定》(該規定已經從2004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要求,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包括7層及7層以上建筑物外開窗(詞條“窗”由行業大百科提供);面積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于500毫米的落地窗;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門廳等部位。
我們必須承認,或許在天津爆炸事故中,一些玻璃受損導致安全事故的建筑物建于2004年之前。但是作為2005年才被列為國家重點支持開發開放的國家級新區的天津濱海新區,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定有大量的樓宇建設方并沒有按要求合法合規地使用安全玻璃。
那么安全玻璃與普通玻璃究竟有啥差別呢?關鍵時刻真的能救人一命嗎?
看下圖你就清楚了。
左邊是破碎的安全玻璃,右邊是普通玻璃。安全玻璃之所以安全,就在于它受到沖擊破碎以后會變成一塊塊均勻的小顆粒,不會像普通玻璃一樣變成能致命的“明槍暗箭”。
建筑物中大量使用的玻璃材料,是建筑結構中較為薄弱的環節,雖然安全玻璃可以在一定程序上減少玻璃破碎時帶給我們的額外傷害,但窗玻璃破碎后,爆炸產生的巨大空氣沖擊波能量還是會直接傷害到我們。這是因為普通鋼化玻璃、夾層玻璃雖然具有一定的安全性能,但還不足以抵御炸彈襲擊的破壞力。玻璃及其結構的安防問題也倍受矚目。
那么有沒有一種門窗玻璃在爆炸時能抵擋住爆炸產生的空氣沖擊波能量,給我們帶來安全保護呢?
有!那就是防炸彈玻璃。
早在2006年,我國公安部就發布了GA667《防爆炸復合玻璃》標準,2014年8月1日,GB/T29908《玻璃幕墻和門窗抗爆炸沖擊波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開始實施。這一進程表明了我國愈加重視建筑門窗的防爆炸性能。
防爆炸玻璃的首要目的是為了保護建筑物居住者、旁觀者以及建筑物內部免受玻璃碎片的飛濺影響。在爆炸時,高級別的防炸彈玻璃能夠完整地保留在框架中,沖擊波能量不能進入室內,室內物品不會受到破壞,高速碎片也不會進入建筑物內或掉落地上造成傷害。
建筑物在設計防爆炸玻璃時,應在高氣壓荷載下保持其完整性,玻璃保持在框架內不產生碎片掉落的危險,從而保護建筑物室內居住者;假如破碎,應可預測其碎片特性,把對人身財產造成的風險降至最小。另外對于玻璃、窗系統的其他結構組件——例如框架系統,在設計上也應可以抵抗來自爆炸和風暴的氣壓載荷。
美國聯邦事物服務總局(GSA)給出五個性能條件,描述在爆炸沖擊波作用下不同的門窗保護等級(見下表)。在許多工程實例中,要求做特定的試驗來驗證門窗產品實際抵抗荷載的能力和碎片狀態。
防爆炸等級分類
性能條件 |
防護等級 |
風險等級
|
窗玻璃響應狀態描述 |
1 |
安全 |
無 |
玻璃無破裂(詞條“破裂”由行業大百科提供),玻璃及框架無可見損壞。 |
2 |
非常高 |
無 |
玻璃破裂,但仍保持在框架內,窗口或地上有可接受的碎屑或小顆碎。 |
3a |
高
|
非常低 |
玻璃破裂,碎片落入波及空間,離窗戶距離不超過3.3英尺。 |
3b |
高 |
低 |
玻璃破裂,碎片落入波及空間,離窗戶距離不超過10英尺。 |
4 |
中等 |
中等 |
玻璃破裂,碎片落入波及空間,并撞擊到離窗戶距離不超過10英尺、距地面高度不超過2英尺的豎直測試擋板。 |
5 |
低 |
高 |
玻璃破裂且窗戶系統嚴重損毀,碎片落入波及空間,并且撞擊到離窗戶距離不超過10英尺、距地面高度超過2英尺的豎直測試擋板。 |
一級和二級不會給居住者造成危險,三級至四級會造成較低的傷害,而五級屬高危險的玻璃。出于防護的角度出發,防炸彈玻璃的設計防護等級應當不低于一、二等級。
這種能滿足國際標準的防炸彈玻璃,早已被廣東金剛玻璃運用自主技術研發生產出來,并成功應用在解放軍電視中心、以色列國會大廈等建筑。
下面請觀看防炸彈玻璃爆炸對比實驗:
每一次災難的降臨,總讓人唏噓,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是永遠不變的事后處理工作,亡羊補牢,為時未晚。2013年,青島黃島輸油管道爆炸,2015年8月12號,天津濱海新區大爆炸…接踵而至的慘重爆炸事故,成為億萬國人心中揮之不去的痛。然而,痛定思痛,我國建筑圍護結構安全也必將以此為契機得到重新審視。 在建筑設計中,須結合建筑物特定的環境條件和要害程度,對低概率的爆炸等安全事故因素予以考慮。相信我國建筑門窗安全性能必將得到實質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