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墻的風壓變形性能,雨水滲漏性能,空氣滲透性能通稱為幕墻的三性,該三項性能檢測簡稱三性試驗。
一個幕墻工程,究竟在什么情況下可不做三性試驗,什么情況下必須做三性試驗?目前包括業主、監理、設計、施工乃至政府質量監督部門都莫衷一是,各執已見。
按照《建筑幕墻》JG 3035-1996中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需要做三性試驗:a 型式檢驗;b 非定型幕墻出廠檢驗; c 用戶或設計要求時。
但為了既保證幕墻的安全使用性能,又節約國家能源和資源,該做的三性試驗一定要做,不該做的三性試驗大可不必浪費國家和企業的資源。那么,什么情況下應做三性試驗呢?
1、 新開發的幕墻產品;
2、 幕墻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時將可能影響幕墻產品性能;
3、 施工企業正常生產時每三年周期檢測一次(應含各種結構形式);
4、 國家質量管理機構提出進行抽樣/型式檢驗要求時。
在上海,行業內都是這樣的:一千平米以下的幕墻和高度小于16米的幕墻一般可以不做三性試驗,其余一般均要做三性試驗(其試驗費應由業主承擔,合同約定除外)。
回答時間:20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