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拉力較大時,就有必要采用些措施來增加螺紋連接的安全型,局部增加壁厚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個方法而已。不過有一點必須說明一下,薄壁結構的螺紋連接可不是螺釘直徑越大越好。
3、zhangqin張老師:王益民先生提出的問題和我的回答以及王益民先生的回貼,已搞清楚JGJ102-2003第6.2.1條、第6.3.1條是指下列部位(見附件圖)的壁厚構造要求。
橫梁是簡支梁,梁端只有剪力和支座反力,支座反力通過角碼傳至立柱,角碼與立柱連接屬單(雙)剪連接;連接部位要滿足螺栓抗剪及孔壁抗承壓要求。JGJ102-2003沒有要求橫梁與立柱的連接部位要按第6.2.1、6.3.1條的規定執行。
附件: 壁厚構造要求.rar (2006-10-28 08:58 AM, 58.88 K)
4、一息尚存的人:
橫梁的給角碼施加的力,也就是支座反力不會在角碼根部,這樣它與角碼和立柱之間的摩擦力或者螺栓的抗剪力形成力偶.為了平衡該力偶形成的力偶矩,部分或是全部的螺栓會受到拉力,角碼邊緣與立柱接觸處會產生撬力.這在很多鋼結構書籍中都有介紹.如果的確不知道,那我只能感到遺憾.
當螺紋連接受拉力時,就有必要對其驗算.對于薄壁結果,如果拉力較大,就應當采用些措施來增加螺紋連接的安全性.做技術最應當實事求是,不惟書本、不惟規范.
JGJ102-2003第6.2.1條、第6.3.1條,并未明確那些位置應該加厚.如果現在規范編制組明確為“采用螺紋直接受拉力連接”,不含受剪連接部位. 那么當初腦子都想啥了.
那好現在整明白也不晚,我想問問,角碼的螺栓群受到的拉力算直接還是算其他什么?需不需要驗算?如果驗算不合格需不需要增加局部壁厚?局部壁厚應該增加多少,有沒有必要一定要大于螺紋直徑?
回答時間:201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