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科函[2005]137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資委直屬建筑類單位,部直屬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依據《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09號),我部決定組織征集相關技術,編制發布“建設部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推廣應用技術目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征集的技術必須符合《建設部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建設部公告第218號)關于推廣應用新技術的要求,是近年來自主研究開發或通過引進消化吸收的技術,經過國家或地方有關部門組織的鑒定、評估或驗收,并且已經有了一定的工程應用量。申報單位必須填寫《建設部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推廣應用技術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可從建設部網站(www.cin.gov.cn)下載],同時按規定申報其它有關材料。
二、申報技術領域和申報項目數額
申報技術領域主要包括以下八個方面:
(一)建筑節能技術領域;
(二)建筑節地技術領域;
(三)建筑節水技術領域;
(四)綠色建材與建筑節材技術領域;
(五)環境保障技術領域;
(六)新型建筑結構技術領域;
(七)建筑施工技術領域;
(八)信息化技術領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根據技術領域要求,負責本地區、本單位的技術征集和申報工作,每個技術領域中的關鍵技術(詳見《申報書》)的推薦項目一般應不少于3項,并對初審合格的項目按技術先進成熟程序進行排序。國資委直屬建筑類有關單位和部直屬有關單位負責其下屬機構的申報并負責初審工作。
三、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填寫《申報書》(一式十份)連同申報要求(見《申報書》)的其它材料裝訂成冊(一式四份),報送初審主管部門(單位);審查合格的項目由初審主管部門(單位)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后送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負責申報項目的形式審查工作。
四、推薦截止日期
推薦日期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
建設部科技司 倪江波 丁洪濤
電話:010-68393282、68393823
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任民 畢既華 董虹
電話:010-68394249、68343894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 郵編:100835
E—mail:stdpc@vip.163.com
附件:建設部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推廣應用技術申報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辦公廳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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