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規定》正式實施的一年,規定要求所有的城市構筑物應按規定要求使用安裝
安全玻璃。
在廣州必須安裝安全玻璃
所謂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
鋼化玻璃、
夾層玻璃及由鋼化玻璃或
夾層玻璃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
玻璃制品,如安全
中空玻璃等。規定也指出:單片
半鋼化玻璃(熱增強玻璃)、單片
夾絲玻璃不屬于安全玻璃。
廣州從2000年就開始使用安全玻璃了,但現在的規定比當時的規定具體,而且即使是有具體的要求,當時執行的力度也不算大。而國家選擇今年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安全玻璃,是有著很深的用意的:即更加重視人居的安全。所以請消費者立即開始檢查自己家的玻璃是否安全吧。
小心玻璃破碎高空傷人
對于在
高層建筑使用安全玻璃,主要擔心的是玻璃破碎高空墜落傷人。這里應該從三方面分析:首先是玻璃具有足夠的
強度,使其處于工作狀態時保證不破壞——強而不碎;其次是玻璃具有防碰碎散落性,使其處于破碎狀態時保證不會墜落飛散——墜而不散落;第三是玻璃具有不易傷人的破壞形態,避免大塊銳利碎片,而呈鈍角、圓滑小顆粒狀。
不論何種形態的玻璃碎片,如從高層建筑上散落而下,都是危險甚至致命的。而鋼化玻璃的一個特性是由于預加
熱應力的不能全部消除,因此有1/5000-1/8000的自爆率,其破壞是無先兆的。這樣,玻璃自爆破碎和高空散落,便成為高層建筑
玻璃幕墻使用(全)鋼化玻璃并不安全的基本技術依據。因此,在一定高度下使用(全)鋼化玻璃被認為是安全的,而超過一定高度使用它則應認為是不安全的。
有
落地窗的住宅易出現險情時下的廣州,大
窗戶、低窗臺的房子越來越多,采用落地窗的住宅也越來越多,但存在的安全問題也是不容小視的。如
固定窗框強度不夠,使用者輕趴在窗框上會導致玻璃
破裂;落地窗僅用固定玻璃,沒有必要的防護,兒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動會碰破玻璃,造成險情;在高層住宅的高層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時,如果沒有必要的防護設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時眩暈。類似情況只要引起投訴,設計人員就要承擔一定責任。根據規定:面積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于500平方米的落地窗,都應該使用安全玻璃。因此,消費者在購買固定扇落地玻璃窗時,務必要確定產品是否采取了確實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
國事家事 哪些部位要使用安全玻璃?
《規定》要求:涉及到我們家居生活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層及7層以上建筑物外開窗;
(二)面積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于500平方米的落地窗;
(三)樓梯、陽臺、平臺走廊的
欄板和
中庭內欄板;
(四)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
天窗、
采光頂)、
吊頂;
(五)室內
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
與【】相關熱點資訊:
【了解更多 “” 相關信息請訪問
幕墻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