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機構節能條例》(下面簡稱《條例》)已于日前由國務院頒布。《條例》共6章43條,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國務院第一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在
建筑節能領域制定的指導條例。這部法規旨在推動政府財政預算投資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等公共機構節能,提高公共機構能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中的表率作用。
預計《
民用建筑節能條例》也將很快出臺。
建筑能耗約占社會總能耗的30%-35%,其中日常建筑能耗約占建筑能耗的80%-90%。據北京、上海、深圳、廣州等大型城市不完全統計,政府辦公建筑及大型
公共建筑,如寫字樓、商嘗醫院等,約占建筑總量的6%-10%,但耗能卻占建筑能耗的50%,與全市住宅能耗相當,單位面積公共建筑能耗是
住宅建筑的5-10倍。大型公共建筑節能已經成為全社會節能減排、轉變經濟粗放型增長模式的重要舉措之一,建筑節能勢在必行。預計未來3-5年
智能建筑與建筑節能行業增速有望超過20%。
評論:
《條例》要求建立公共機構建筑負責人全面負責制。與以往不同的是,《條例》明確規定,公共機構節能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直接與公共機構負責人考核評價
掛鉤。這與去年6月份《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關于相關責任人節能減排一票否決制具有相類似的硬約束條件。我們認為強制性建筑節能指標的設立和考核評價體系的制定,將有利于建筑節能措施的落實和完善。
《條例》要求公共機構建立建筑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出具年度能源消費報告,并進行能源審計。各部
門根據自身行業情況制定建筑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標準,嚴格在能源消耗定額內使用能源;將節能產品列入建筑
設備采購清單,按照國家標準實施建筑節能改造;建立建筑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出具年度能源消費報告,并接受能源審計;建立健全建筑節能運行管理制度,并建立監督檢查措施。我們認為以上一系列措施將使公共機構建筑能耗管理公開化、透明化,促進公共機構建筑的節能化改造,降低公共機構建筑能耗水平。實踐表明,建筑節能帶來的經濟效應已經開始帶動其他公共建筑的節能改造浪潮。
新建建筑智能化和現有建筑節能改造為行業增長奠定空間,根據建筑業協會智能建筑專業委員會和賽迪咨詢預測,預計未來3-5年增速有望超過20%。中國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行業市場規模在2005年首次突破200億元,2006年達到238.5億元,預計“十一五”期間智能建筑總投資額增速不低于20%,2010年智能建筑市場容量將超過500億元。
我們首次給與智能建筑行業“增持”評級。我們認為行業未來受宏觀調控影響較小,伴隨著建筑智能化和建筑節能業務的迅猛發展,智能建筑和建筑節能行業增長將顯著快于GDP增速。建議關注智能建筑與建筑節能領域相關
上市公司:泰豪科技、N延華。其中給與泰豪科技“增持”評級。泰豪科技作為智能建筑領域的領軍企業,其智能建筑業務連續多年位列行業前三甲,在技術研發、品牌、優秀案例積累方面具有明顯優勢,將充分受益行業未來快速增長。延華智能是以上海為基地、逐步向全國拓展的智能建筑區域領先企業,在區域市場具有良好的品牌和案例積累,輕資產模式使得公司業務快速增長,建議投資者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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