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幕墻網】日前,工信部公布了《粘膠纖維行業準入條件》公告,并要求于2010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除港澳臺地區)實施。主要內容包括生產企業布局、工藝和裝備要求、質量與管理、新建和改擴建項目資源消耗指標、環境保護、職業安全衛生與社會責任、監督與管理等七個方面。
中投顧問化工行業研究員常軼智指出,粘膠行業屬于高耗能的勞動技術密集型產業,在生產過程中對環境的污染比較嚴重。此次《粘膠纖維行業準入條件》發布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促進粘膠纖維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和減少資源浪費,推進粘膠纖維行業的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
在高耗能方面,據中投顧問發布的《2010-2015年中國化纖行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顯示,生產1噸粘膠短纖維要消耗的水電分別為500m3和2000kw,生產粘膠長絲要消耗的水電分別為600m3和10000kw。
在環境污染方面,據中投顧問發布的《2010-2015年中國化纖行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顯示,在粘膠纖維的生產過程中,會使用到大量的化工原材料,如二硫化碳(有毒)、硫酸鋅、硫酸、燒堿和油劑等產品,由此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對環境的污染十分嚴重。
因此,常軼智認為,我國需要規范粘膠纖維建設項目的準入條件,在生產效率、能耗物耗以及環境保護等方面提高對粘膠纖維企業的生產要求,以促進我國粘膠纖維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