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記者從央行網站獲悉,為配合深圳市政府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按照市政府要求,人民銀行深圳中支于2013年10月31日發布《關于調整深圳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做出調整。
2013年3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提出對于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可根據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3月31日,深圳市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深府辦〔2013〕12號),要求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根據我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在必要時候調整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今年以來,國內一線城市住房價格上漲較快,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1-9月深圳市新建住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達20.1%。10月11日,深圳市房地產宏觀調控領導小組聯席會議提出了穩定房價的八項措施,其中包括加強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力度,抓緊研究調整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通知》是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根據深圳市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為落實相關政策要求而采取的具體措施。
《通知》對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比例提出了新要求,即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通知》重申了國家有關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繼續執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規定;繼續暫停發放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根據《通知》,自2013年11月6日起,借款人通過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房地產信息系統完成網上簽約所購住房,其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按照上述規定執行。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各商業銀行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深圳地區包括國有商業銀行深圳市分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深營業機構、城市商業銀行深圳分行、地方法人銀行、外資銀行等在內的各商業銀行在深開展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都應嚴格執行調整后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將根據深圳市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及市政府相關要求,適時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