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知識產權制度作為鼓勵和保護創新、促進人類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基本法律制度,成為國家之間進行合作交流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加入了WTO 以后,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面臨許多新課題。作為國家支柱產業之一的建筑業更要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1.建筑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現狀
經過20 多年的快速發展,我國在自主創新方面取得了明顯成績,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增長很快,但與發達國家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建筑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與其他行業相比既有共性,也有其特殊的行業特點:據不完全統計,從2001 年到2005 年間,國內建筑類專利技術授權13000 余項,公開發布的國家級工法256 項,被國外主要檢索工具收錄土木建筑類論文約為3000 余篇,呈逐年增加的態勢,但僅占同期國內全部專利申請的1/30,與建筑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做出的貢獻和地位嚴重不符。透過這些數字,可看出目前建筑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明顯滯后,與行業的快速發展不相適應。
在實際操作中大多存在以下情況:
1.1 行業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和制度不完善 建筑行業知識產權保護范圍包括專利、商標、版權及其相關權利、未公開的信息(商業秘密)等,目前缺乏完善的保護機制和制度,企業的內部核心技術秘密很難得到有效保護:一是從業人員跳槽頻繁,進入新企業后,這些技術秘密甚至商業秘密就為新雇主服務,二是在招投標過程中建設方往往把未中標的方案無償給中標方以“優化實施方案”。這些違反知識產權法的行為嚴重的擾亂了建筑市場,扼殺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更增加了建筑企業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的難度。
1.2 專利侵權糾紛日益增多 近幾年建筑業開發應用的新發明、新工藝、新技術層出不窮,知識產權官司時也有發生。如建筑設計“盜版“、建筑產品仿冒、招投標過程中技術方案被盜用、建筑業軟件被侵權等,這些問題往往是施工方在施工中使用涉嫌專利侵權產品和技術,訂立承包合同中沒有相關知識產權條款約定等。而且國內建筑行業技術創新水平普遍偏低,行業進入門檻較低,許多企業靠抄襲、仿冒他人的技術或產品特別是專利技術生存,因此頻發知識產權侵權糾紛。
1.3 行業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尚未建立 建筑行業的侵權現象普遍、維權困難,是業內公認的事實。表現在領域內各環節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少人對《專利法》等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了解不深,轉承包合同中沒有相關知識產權條款約定,政府部門審批缺乏對知識產權的前置審查和把關。行業普遍存在有制造無創新,有創新無產權,有產權無應用,有應用無保護的狀況。
1.4 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過程中執法力度不夠 建筑業知識產權侵權的鑒定過程很復雜,企業申請了專利,要防止別人侵權,必須花較多的精力去辨別、收集證據,解決過程漫長,加上地方保護主義,客觀上使建筑企業對專利保護的信心不足。另外知識產權權屬分配因難,一個建設工程有開發、設計、施工、監理、總承包、參建、專業分包等單位參加,造成了知識產權保護困難。
2.形成目前現象的主要原因
2.1 建筑業自主創新能力比較低 很多建筑企業重生產輕研發,重引進輕消化,重模仿輕創新。即使有創新也層次較低。主要存在以下原因:一是科技創新環境有待改善:缺乏對技術創新的激勵機制,在企業資質管理、招投標管理、評優工作中技術水平還不是最主要的衡量指標,市場體系不完備,很多因素干擾市場的規范競爭,取得市場效益不能有效依靠科技進步;二是科技攻關動力尚需加強:建設行業的粗放型增長方式尚未明顯扭轉,工程建設中采用新技術需征求建設、設計單位的意見,處于被動狀態,發揮不出科技在項目建設中的作用;三是基礎性研究缺乏支持:建筑行業資源消耗大、高新技術與傳統產業的結合程度不夠,很多研究因得不到經費支持無法立項。如可再生能源開發、建筑結構體系的發展、建筑施工節能及建筑垃圾處理與利用等研究工作都相對滯后于工程建設;四是投入得不到應有保障:建筑企業科技資金來源渠道不穩定,重大技術難題攻關基本以自籌資金為主,會因經費問題受到影響;五是雖然目前國家對建筑企業資質申請中技術中心的建設有了明確要求,但其認定和評價主要依據工業企業的模式,沒有突出建筑行業的特點,在工作定位、考核評比等方面不相適應,造成技術中心的水平參差不齊,在施工企業經營與創新中沒有充分發揮用。
2.2 建筑企業知識產權應用水平相對較低 當前我國建筑業企業在研發與市場開拓方面還有一些銜接不夠的地方,研發成果的應用渠道不夠暢通,專利技術成果轉化率低,產業化水平不高。根據2007 年調查結果,授權專利實施率小于30%的占一半以上。
2.3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相對薄弱,知識產權管理尚未成為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調查顯數據顯示近80%的企業沒有設置知識產權管理職能部門,也沒有專人來負責這項工作,90%的企業沒有對所擁有的品牌進行評估,知識產權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還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3.發展對策
我國建筑業從內部來講,亟需提升整體技術水平,從外部來講,國內國際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中國建筑業要走向世界,盡快改變目前知識產權保護不到位的狀況刻不容緩。建議采取以下幾點措施:
3.1 政府層面的對策和措施 其一,改變科技成果評價體系,制定有利于促進專利保護的政策措施,推動技術發明的產業化;其二,引導建筑企業制定規范的內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減少因專利保護不充分、不及時造成的高新技術流失;其三,充分重視專利信息的檢索、傳播與運用,科研中避免重復研究,提高研究起點和水平;技術引進中避免侵犯專利權;其四,建立重大技術項目的專利申請和開發實施基金,對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項目從資金上給予保障和扶持;其五,加大知識產權宣傳、保護及行政處罰力度,給專利權人以切實有效的保護。
3.2 作為建筑企業應采取以下幾條措施
一是學習有關法律規定,能運用知識產權保護自身利益,又能規范行為,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二是無論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還是設備與技術的二次開發,都應積極申請著作權與相關專利,保護企業的創新成果;三是在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時明確知識產權歸屬與法律狀態,提高建筑企業品牌意識,注重商標注冊,充分發揮品牌優勢,在工程招投標中要對標書采用技術進行專利檢索和圖紙版權登記檢索,營造建筑業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氛圍。
建筑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政府監管,企業自律。工程建設方遵守法規,尊重工程承包企業,從業人員應增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制意識。只有環環相扣,全面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才能推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國家統計局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司.中國建筑業統計年鑒2005.中國統計出版社,2005.
〔2〕張建平.中國建筑業科技發展的問題與對策.建設科技,2007.2.
〔3〕李遠.巴西鼓勵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全球科技經濟,2005.2.
〔4〕田力普.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推動高新企業發展,中國科技成果,2007.8.【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