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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幕墻網www.gdjiasi.com快訊:2016年12月30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2016年第4批建筑用夾層玻璃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陜西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50家企業生產的150批次建筑用夾層玻璃產品,有2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本次抽查依據GB 15763.3-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夾層玻璃》等標準的要求,對建筑用夾層玻璃產品的厚度偏差、耐熱性(詞條“耐熱性”由行業大百科提供)、耐濕性、耐輻照性、落球沖擊剝離性能、霰彈袋沖擊性能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共有22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18批次產品耐熱性不合格,3批次產品霰彈袋沖擊性能不合格,1批次產品耐濕性不合格,1批次產品耐輻照性不合格。
2016年第4批:建筑用夾層玻璃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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