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17年第16號公告,明確:
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銷售方開具發票時,通過銷售平臺系統與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后臺對接,導入相關信息開票的,系統導入的開票數據內容應與實際交易相符,如不相符應及時修改完善銷售平臺系統。
雖然是短短的132字,但是信息量非常大。
因為發票是所有中國人都息息相關的內容,這個和之前的打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一樣,專用發票可能只有財務、業務人員熟悉,其他人員并不關心。
① 開發票必須填報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管專票還是普票)
② 發票不得變更品名和金額!(別再用“辦公用品”瞞天過海了)
1、稅法新政規定
先來看政策:
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附上一張普通發票給諸位看:
原來開普票是只寫名稱即可,現在納稅人識別號也得寫:
7月1日起,企業收到的發票,如果沒有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話,是不允許所得稅前扣除的!
所以您出差的餐費等發票,在7月1日之前的,還能報銷,7月1日之后,沒有寫稅號,別怪財務不客氣:
備注:定額發票、過橋過路費發票、出租車發票、火車票、飛機票,上面沒有納稅人識別號的,不用填寫。
2、開票注意事項
對準普通發票,拿小規模納稅人開刀!
從去年5月份營改增開始,加上金稅三期,國地稅合作,發票系統升級,全國范圍內嚴查虛開發票,揪出不少大案,也牽扯數不盡的關聯公司。
可是以前再怎么嚴查,查的都是專票,而現在要拿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刀了,這意味著,不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都在稅務嚴查的范圍,誰也不能造次。
靠著買普通發票,少繳所得稅的公司,這條路行不通了!
以前有些公司有所謂的“好福利”,每個員工每個月有多少錢的報銷額度,去超市購物開辦公用品就行了,現在你開開試試?
還有些公司讓員工到處找發票抵工資的,估計員工們已哭暈在廁所…
含糊其辭的“辦公用品”,誰還敢開?
當普通發票也成為嚴查對象,金財就問一句,以后哪個公司還敢開一大堆“辦公用品”、“生活用品”、“食品”?
其實,“發票管理辦法”、“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文件,早就要求發票與購銷物品內容完全一致,你買的是打印紙還是衛生紙,是一包還是一卷,單價多少,都要寫清楚!
如果寫的是xx用品一批,那么必須附上稅控系統開出的銷貨明細清單并蓋章。
政策早已有之,為何又再次強調?總局的意思是,一個月以后我要開查了,你們注意一點,不要到時候哭鼻子,怪人家沒提醒哦~
3、財稅專家建議
什么是金稅三期大數據?
大數據就是所有的事情最好的數據化,這樣人家更好計算、篩選、比對、監控…
一切按編碼走,一個蘿卜一個坑!
為什么要加稅號?
因為要看發票的流向。這張發票開出去,寫有你們公司的名稱和稅號,稅務就很清楚你們公司收到了這張發票。
說白了,就是把原來查專票的那一套用在了普票身上。但由于普票的使用范圍和人群比專票廣泛的多,所以,這項發票新規也被圈內稱為“最嚴發票令”!
不過,對于這個新政,想說,以后能不能直接從稅務系統到開票系統搞個接口,一輸入公司名稱,就能跳出納稅人識別號?不然納稅人識別號這么多數字,還有些“多證合一”的公司,用的是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字加字母,密碼很復雜,填錯了咋整?
還有朋友提議,說最好是航天開票系統直接弄個企業二維碼,各公司導出來印到名片上,到哪里一掃,就可以開票了。
不過,在這些便捷措施出臺之前,請各位財務一定要告知公司老板及員工,開票要填稅號,品名要寫的具體!同樣的,也請代理記賬公司通知您的客戶,不然到時候拿到一堆不能用的發票,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