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司發布《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沒有“工程咨詢單位應取得《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證書》,在認定的專業和服務范圍內開展工程咨詢業務”的條款,工程設計、工程監理等也從咨詢業務范圍中去除。或表示工程咨詢行業或將首先在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也表示發改委與住建部在管理職能上要逐步厘清。
此次是今年發改委第二次發布工程咨詢行業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此前在2017年1月發改委發布《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后未見下文。兩相比較,變化巨大。
首先《辦法》對工程咨詢的服務范圍和專業劃分作出規定,業務分為四大類,分別是:
(一)規劃咨詢(含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行業規劃的編制、咨詢);(二)項目咨詢:含項目投資機會研究、投融資策劃,項目建議書(預可行性研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咨詢等內容;(三)評估咨詢: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詞條“門”由行業大百科提供)委托的對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的評估,規劃和項目中期評價、后評價、項目概預結決算審查,及其他履行投資管理職能所需的專業技術服務;(四)全過程工程咨詢:采用多種咨詢方式組合,為項目決策、實施和運營持續提供局部或整體解決方案。
2017年1月的征求意見稿中工程咨詢單位資格服務范圍包括以下七項內容:(一)規劃咨詢:編制各類發展建設規劃;(二)項目前期咨詢:編制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和資金申請報告等;(三)評估咨詢:對上述(一)、(二)項內容以及初步設計等的評估咨詢,以及項目后評價、項目概預結決算審查等;(四)工程設計;(五)招標代理;(六)工程(設備)監理;(七)程項目管理:對工程項目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組織實施進行管理。
兩相比較,取消了工程設計、招標代理和工程監理等由住建部管理并發放資質許可的業務內容。
其次,在原征求意見稿中要求工程咨詢單位應取得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證書,在認定的專業和服務范圍內開展工程咨詢業務。工程咨詢單位資格包括資格等級、專業和服務范圍三部分,而專業被劃分有三十三個之多。要取得資質需要業績、技術水平、裝備、人員、管理等條件。此次專業劃分減為22個,未再提資質要求。
第三,提出在咨詢成果文件上除加蓋工程咨詢單位印章外,首次提出要加蓋主持該咨詢業務的咨詢工程師(投資)本人執業專用章。
第四,前辦法提出《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證書》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頒發。中咨協還負責工程咨詢單位的執業檢查。
新辦法提出工程咨詢單位的資信評價等級分為甲級和乙級,具體標準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行業公認、具備相應能力的社會組織,可以在自愿接受國家和省級發展改革委的指導監督下,對工程咨詢單位開展行業自律性質的資信評價工作。國家和省級發展改革委每年對自愿申請承擔資信評價工作的社會組織綜合評估后選擇確認一家開展。行業自律性質的資信評價等級,僅作為委托咨詢業務的參照。任何單位不得對資信評價設置機構數量限制,不得對各類工程咨詢單位設置區域性、行業性從業限制,也不得對未參加或未獲得資信評價的工程咨詢單位設置執業限制。此意味著“唯一”的行業協會將會逐漸“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