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風險”成為今后三年“三大攻堅戰”的首要之戰的大背景下,近日有消息稱,新疆準東經濟開發區叫停了2016年、2017年政府投資類所有未開工及續建項目;隨后,新疆多地的PPP類項目也被證實已經暫停,暫停的項目幾乎都是政府付費類項目。
除了新疆,湖南近日也下發了“建議退庫”類項目的通知,預計退庫項目將在八成左右。同時,該省要求“建議整改”類項目要結合項目問題給出整改方案、整改進度和預計整改完成時間,并于4月30日前將結果反饋。此外,湖北等省份的退庫項目則在20%左右;江蘇已經停止無收益性質的增量PPP項目……
地方省份叫停PPP項目,有專家分析,這意味著“降杠桿”、“減負債”、“防風險”這些當前中國經濟工作的當務之急正在地方落實——2017年11月16日,財政部發布的92號文要求集中清理已入庫項目,對具有“未按規定開展‘兩個論證’、不宜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不符合規范運作要求、構成違法違規舉債擔保、未按規定進行信息公開”等情形的項目應予以清退。
目前,PPP項目清理工作已經截止。據第三方機構統計,自92號文發布之日至2018年4月1日,管理庫清庫項目合計609個,涉及投資額6114.39億元;儲備清單清庫項目總數1798個,涉及總投資1.78萬億元。
中國國際經濟咨詢公司PPP負責人周勤稱,PPP項目退庫反映的實質問題,一是項目所在地的財政已不堪承受;二是招標環節存在硬傷,幾乎把PPP招標完全做成了BT招標;三是不符合第三方代持問題,這表面上看是不符合后來92號文的規定,本質上是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而另一方面,對于PPP退庫的問題,社會民眾普遍關注的一個焦點在于PPP項目退庫之后應該怎么妥善處理。“有些項目當初在簽訂合同時,92號文等規定還未出臺。從法律上來講,法不溯及既往。那么這些項目被清退之后,如果訴諸法庭,法院可能不會把92號文作為依據,還會要求地方政府執行合同義務。這種項目清退了之后應該怎么辦?”一位華北地區信托公司的工作人員對此提出了質疑。
實際上,這并不是個別存在的情況。據四川省某縣財政局清庫報告顯示,目前該縣入庫PPP項目有2個,由于入庫時間較早,2個項目均存在支出責任不符合PPP要求的情況。該縣自查報告稱,2017年省廳已要求該縣整改,但整改時發現,因項目進行時間較早,相應的支出責任屬于項目的核心內容,也在招投標文件中進行了闡明。如果擅自修改,又會違反招投標管理的相關規定,可能面臨更大的法律風險。
對于不合規的PPP項目被清理出庫之后怎么處理的問題,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趙全厚分析稱,這部分項目,如果簽約了但還沒落地就需重新調整結構。如果簽約并且已經落地有兩種辦法:一是如果全是銀行資金、名股實債或政府全付費的情形,這種項目實質上沒有社會資本方,那么政府就應該讓它退出;二是如果存在社會資本方,那么要看社會資本方的資本金注入條件等是否合格。如果不合格就需要換約,要新找一家合格的社會資本方來接替,或者也可以重新進行招標。
“這其中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比如大家都有前期資金損失,成本怎么分擔?這就需要看原來簽訂的合同里面,政策性風險由誰承擔。一般而言,政策性風險應由政府承擔,以便讓社會資本方退出。”趙全厚稱。
中國現代集團總裁兼現代研究院院長丁伯康認為,未來PPP發展“兩減一降”(減量、減速和降溫)不可避免,規范理性是主基調。減量是指PPP項目在總數量和總投資額方面會出現降低。減速是指PPP推進速度有所減緩。降溫是指PPP參與各方,在不斷總結過往經驗和事實成敗時,更加冷靜和理智。“未來清理項目應該是常態,目前在庫內沒有清理出來,下一步再具體論證過程,審查過程中如果違規,可能也會被清理出來。”
經濟的健康發展,需要對政府大規模舉債造成的高風險進行糾正。隨著中央釋放出“高質量發展”的強音,以及各地陸續叫停政府付費類PPP項目產生示范效應,可以預見將有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將進行發展轉型,擺脫對大規模投資基建的依賴。這在短時間內勢必會使政府投資的基建項目發展放緩,從而拖累宏觀經濟的增長。但適度放緩GDP增速,提升經濟發展質量,這在當前形勢下才是更為重要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