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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春節假期,全國各地彌漫著一場看不見的硝煙——各省市及地區陸續爆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來勢洶洶,打得我們措手不及。各行各業也被迫停業,無法開工,但國家經濟仍要發展,人民生活仍要繼續。因此在嚴防嚴控、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企業何時復工成了人們關注的焦點。
目前工程人最關注的是什么時候能復工,在全國復工時間上,毫無疑問,人口密集的北上廣地區是更受關注的。
華北地區(京津冀晉蒙)
山西省:
原則上山西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近日太原市住建局發文明確:全市新建項目和節前停工的在建項目不得在3月1日晚24時前開工、復工,擬返并參與工程建設的管理人員、務工人員在3月1日前暫勿返并;疫情防控、軌道交通、污染治理等需連續作業和應急處置工程,經市住建部門(詞條“門”由行業大百科提供)審批同意后,可按審批時間開復工,建設單位及各參建單位對參與工程建設的管理人員、務工人員應分批有序組織返并,并嚴格履行疫情篩查和疫情防控方案報備。
河北省:
全省所有建筑工地開復工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項目,經屬地政府部門同意后方可提前開復工,同時必須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檢測、造價咨詢、施工圖審查、招標代理等建筑企業復業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經屬地政府部門同意,確需提前復業的企業,應合理控制返崗員工數量,嚴格落實各類防護措施,盡量減少人員流動。企業復業后,應根據本地疫情形勢和有關部門要求,做進一步調整安排,切實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天津市:
天津市住建委發文:各建筑工地所屬建設單位負責組織項目各參建單位對春節放假期間或假期前已離津人員進行排查登記,立即通知其暫緩返津,何時返津,視疫情控制情況和統一部署再另行通知;
北京市:
北京市住建委1月29日發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施工現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稱“通知”),要求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點復工或新開工,并要求必須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實施封閉式集中管理。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華中地區(豫湘鄂贛)
河南省:
據有關信息顯示,河南省內企業除防疫物資生產、居民生活用品供應、物流企業外,其他企業復工期限推遲到2月9日。
鄭州重點民生工程(含市政重點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省市重點工程等)2月25日可以復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設工程)3月6日可以復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產等建設工程)需要到3月16日復工。
湖南省:
湖南省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長沙住建局發文:全市新建項目和節前停工的在建項目不得在2月8日(正月十五)晚24時前開工、復工;春節期間未停工項目和需提前開工、復工的特殊項目,要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方案,明確開工、復工范圍,嚴格落實工地復工要求,實行屬地社區和相應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雙報備審批制。
湖北省:
1月29日晚, 湖北省召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例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會透露:經省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全省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13日24時。
江西省
江西省區域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本通知印發前已開工的企業,要嚴格落實各類防護措施,盡量減少人員流動。用人單位須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各地要堅決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分類指導,督促各相關企業落實本通知要求,強化主體責任,把各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落實落細。企業復工前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實施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確保安全復工;復工后要進一步強化責任,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防止出現疫情,強化安全生產,確保社會平穩有序。
華南地區(粵桂瓊)
廣東省:
1月2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下發《關于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要求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等相關企業除外。
廣西壯族自治區:
1月30日,廣西住房城鄉建設廳通知要求要求2月9日前,全區所有在建項目一律不得復工,具體復工時間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另行通知。
海南省:
5日從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該廳要求除省重點項目以外,海南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原則上不早于2月9日24時復工或新開工,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企業確定。
海南省住建廳出臺《關于切實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確,復工或新開工的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體系,實行網格化管控。復工或新開工項目必須達到安全生產條件,并經檢查合格后,由施工、監理、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復工或開工。
華東地區(魯蘇皖浙閩滬)
江蘇省:
1月28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關于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要求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近日蘇州住建局發文明確建筑工地具體復工時間,文件要求:春節期間停工、所有新開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復工時間不得早于2月20日。
浙江省:
浙江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等相關企業除外。
近日溫嶺市住建局發文通知復工時間不得早于2月10日。
杭州余杭區明確全區建筑企業、建設工地原則上不早于2020年2月29日24時開復工(除經批準同意的保障城市運行、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建設項目外)。
杭州市近日明確2月10日起,全市企業復工實行復工申報備案制,分類分區分時段有序復工。所有企業未經屬地政府審核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復工:
2月10日起,重點民生工程(含市政重點工程、軌道交通工程、亞運項目、省市重點工程等)及其混凝土生產、渣土運輸等必要配套企業;
2月15日起,安置房建設等一般民生工程;
2月20日起,具備條件的其他其他工程(包括房地產等建設工程)。
福建省:
福建省內企業已開工的繼續穩產,減少工人流動。除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穩定生產、做好服務保障外,其他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不早于2月9日(農歷正月十六,星期日)24時前復工。
近日福建省住建廳發文:
一、施工單位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湖北疫區擬返閩的從業人員一律推遲返閩,具體返閩時間等待通知。
二、房建市政工程需要在2020年2月9日前復工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向屬地住建主管部門報告,經屬地政府同意,同時應當采取嚴格防護措施,確保從業人員安全健康。
安徽省:
2月7號從安徽省住建廳獲悉,該部門最新出臺《安徽省建筑工地復工人員疫情防控管理預案》,加強對各建筑工地、工程疫情防控監督管理,對開復工條件、工地現場防控等作出細致要求。
全省各地建筑工地,包括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具體復工(新開工)時間要根據疫情防控進展形勢,請示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后確定。凡是未制定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項目管理人員未到崗及安全生產條件不合格的,不得開工復工。防疫物資、防疫人員配備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開復工。
山東省:
山東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根據有關信息顯示菏澤市某些建筑工地暫定不早于2月24日前復工。
上海市:
上海市住建委1月27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類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時復工或新開工,相關務工人員在復工前不提前返回工地。
西南地區(滇黔川渝藏)
重慶市:
1月28日,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發布通知,要求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復產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
四川省:
1月28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建筑工地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本地疫情防控進展,按照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要求,自行確定建筑工地開工復工時間,同時加強對開工復工項目疫情防控指導,督促施工單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凡是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項目管理人員未到崗及安全條件不合格的,應暫緩開工復工。
云南省:
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省內各類企業及建設工程項目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貴州省:
不得早于2月9日復工。
西藏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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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地區(遼吉黑)
遼寧省:
遼寧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等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吉林省:
全省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2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黑龍江:
2月5日,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了關于全力組織工業企業及時開工復產的公告。要求全省工信部門全力組織重點領域工業企業及時開工復產,有序組織其他領域工業企業陸續開工復產,指導開工復產企業抓好疫情防控。
有序組織其他領域工業企業陸續開工復產。有序組織除保障城鄉運轉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基本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以外的其他領域工業企業自2月10日起可根據當地疫情態勢,經市(地)防指同意后穩妥開工復產,保障全省經濟社會平穩運行。
西北地區(陜甘寧新青)
甘肅
2月2日后,各地各部門應有序組織企業、建設項目開復工。根據企業生產需要、外地務工人員使用等情況,由企業自行提出開工申請,經地方政府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工業園區同意后,有序開工。其中甘肅省交通運輸廳發文:全省公路建設項目(不含冬季末停工項目)2月底前不得復(開)工。
陜西
各類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時復工或新開工,相關務工人員在復工前不提前返回工地,若需在此之前復工或新開工,應報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屬于省重大工程的,應向省重大辦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施工。嚴格落實務工人員實名制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工地現場人員流動,對于當前正在施工或經批準后提前復工的工地,要切實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實行工地疫情防控日報制度和緊急報告制度,推動信息登記報告全覆蓋,確保在第一時間按照衛生部門要求落實相關措施。
寧夏:
寧夏回族自治區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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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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