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GB15763.1-2001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經國家標準委批準,已于2005年6月1日起實施。此項國標的修改和實施,是規(guī)范我國防火玻璃的測試和應用的一個里程碑。
防火玻璃國標的修改內容
《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GB15763.1-2001修改項的內容是:
(1)防火玻璃試樣應鑲在與實際工程配套使用的框架系統內;
(2)受火尺寸也應選擇實際使用的最大尺寸來進行實驗;
(3)受火尺寸不得小于1100mm×600mm。
修改標準強調了防火玻璃與實際工程配套使用的支撐框架結構的重要關系,強調了防火玻璃試樣與工程實際安裝尺寸1:1的關系,受檢試樣受火尺寸應選擇實際使用的最大尺寸。這是檢查了我國在防火玻璃檢測實踐中的不足,借鑒了英國、日本等國的相關標準,使我國在防火玻璃的測試及應用方面能與國際接軌而采取的重要舉措。
為什么強調防火玻璃必須與框架結構結合進行檢測
防火玻璃與其支承框架有著唇齒相依的關系。大量的實驗結果表明,不同的框架結構形式往往會有不同的耐火極限,不同的框架材料成分也會對防火玻璃耐火極限產生較大的影響,甚至可能存在框架結構形式是能防火的,而采用的防火玻璃也是合格的,但是由于其裝配的不合理也會導致測試不合格或者根本就失去了防火功能,留下眾多安全隱患,因此防火玻璃和框架系統的配合非常關鍵。
為什么要求受火尺寸選擇實際使用的最大尺寸進行
防火玻璃小尺寸和大尺寸的測試結果是不同的,在相同的檢測標準下,大尺寸的防火玻璃系統的耐火完整性時間要遠遠低于小尺寸的耐火完整性。比如采用1100mm×600mm的防火玻璃系統可以滿足2小時的耐火完整性,但是3000mm×2000mm的防火玻璃系統的耐火極限可能只有1.5小時,因為尺寸大小不同的防火玻璃系統在受火時,其框架受熱變形量、玻璃軟化時受到的重力作用均有所不同。尺寸大的防火玻璃在受熱達到軟化溫度后,由于受到的向下的重力要大于尺寸小的防火玻璃所受到的重力作用,故尺寸大的防火玻璃軟化后下拉變薄和下墜的速度要遠大于尺寸小的防火玻璃。
所以修改標準要求受火試樣尺寸應選擇工程實際安裝的最大尺寸,按照1:1進行試驗,大尺寸可覆蓋小尺寸,小尺寸不能覆蓋和代表大尺寸,道理簡明易懂。
實施修改標準的重要性
由于歷史原因,我國的防火玻璃測試標準滯后于國外發(fā)達國家,國際上以英國BS476,美國ASTM、日本JTCCM、JIS1311等標準為代表,均強調防火玻璃的測試必須采用和工程實際使用相同的框架結構,必須采用最大尺寸1:1比例測試,使工程中實際使用的防火玻璃均在測試報告的尺寸范圍覆蓋之內,以大尺寸覆蓋小尺寸。檢測機構和消防部門均嚴格按照上述標準進行測試,審查和驗收。此次國家標委批準《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GB15763.1-2001修改標準的實施,標志著我國對防火玻璃檢測和應用提升到一個嶄新的高度,是一個里程碑。
近年來國內一些防火玻璃生產廠商利用防火玻璃國標修改前的漏洞,偷工減料、持證造假、以假充真,使假冒偽劣的防火玻璃產品充斥市場;或者在消防工程招標過程中惡性競爭,不顧質量低價竟銷,將大批劣質防火玻璃產品投入工程建設,造成工程質量隱患,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此次防火玻璃修改標準的實施,提高了市場準入的門檻,從測試、審查和驗收方面遏制了劣質產品的泛濫,使生產廠商必須努力提高工藝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從而使全社會防火玻璃消防工程的質量有所保障。
在當前由公安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聯合開展的全國消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中,實施防火玻璃修改標準,對于打擊假冒偽劣的防火玻璃不法廠商,幫助督促具有合法資格的企業(yè)提高產品質量,整頓防火玻璃市場秩序,增強全社會的消防產品質量意識,提高社會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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