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幕墻與
門窗的非
抗震設計(詞條“抗震設計”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抗
風荷載的結構
可靠度設計
1.自重
荷載與
溫度作用的分析
重力荷載與風荷載的共同作用使幕墻與
門窗的橫向
框架成為雙彎
構件,豎向框架成為拉彎構件。橫框構件的自重
彎曲變形容許
撓度應不超過3mm,以確保體系的抗風能力。而計算豎向框架的
風壓彎曲撓度時可不考慮軸向重力的影響。但在考慮橫、豎框架構件
截面的抗彎曲正
應力(詞條“應力”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時,則應計算自重和風壓的疊加效應。
對于溫度變化使框架構件和玻璃的長度尺寸發生,在構造上可以有效的解決,如幕墻豎框的接頭
伸縮縫,門窗的框、扇連接裝配間隙,玻璃明框鑲嵌間隙或
結構膠彈性接縫等。因此,本文以下討論幕墻與門窗的抗風設計時,不考慮構件及玻璃
熱應力等溫度作用的影響。
2.
承載能力極限狀態設計
1)幕墻與門窗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在
設計基準期內出現的最大風荷載勻重力
荷載組合)作用下,構件(如玻璃)或連接(如結構膠縫)因超過材料
強度而破壞,或因(支承框架)過度
變形而不適于繼續承載,則是認為超過了承載能力極限狀態。
2)
荷載效應組合:無
地震作用的
基本組合即風荷載控制的基本組合,由本文式(1)不考慮溫度作用得下式:
式中,風荷載
作用效應Swk:計算采用圍擴結構風荷載
標準值Wk按《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計算。
3)結構體系的設計風荷載:即圍擴結構風荷載標準值乘以
分項系數為1.0的風
荷載設計值,它是幕墻、門窗在其設計使用期間內可能出現的最大風荷載,即50a一遇的最大陣風風壓。《建筑外窗抗風壓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
T7106-2002規定:外窗抗風壓性能分級指標檢測壓力差P3≥Wk:《
建筑幕墻物理性能分級》GB/T 15225-94規定:幕墻抗風壓性能分級值與安全檢測壓力差P3對應,在此風荷載標準值作用下,幕墻主要受力構件的相對撓度值不大于L/180,絕對撓度值不大于20mm。
4)結構體系的
抗力(
剛度(詞條“剛度”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極限狀態標志及限位:以主要受力構件(橫框或豎框)的中央最大位移量U3max為明確的標志,其限位為構件彎曲允許撓度值[U3]當U3max<=[U3]時,不會發生玻璃破碎、
密封失效、制動配件失靈、開關功能受損及明顯的永久變形等不可恢復的破壞現象。
國際上成熟的經驗證明,四邊支承玻璃的框架構件變形撓度在星1/150--1/180,則玻璃的破碎率在l/1000以內,相對于風荷載標準值的安全系數為2.5。
JIS A 4706-1996《
金屬窗》規定窗的抗風壓性能要求:
推拉窗和
平開窗立面中間的窗扇邊梃構件風壓變形相對撓度為不大于星1/100。我國《
鋁合金門》、《
鋁合金窗(詞條“鋁合金窗”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標準規定:在抗風壓性能分級值P3作用下,門窗主要受力構件相對撓度值,鑲嵌單層玻璃時不大于L/120:鑲嵌
中空玻璃時不大干L/180。《
建筑幕墻》(JG 3035—1996)標準規定:在抗風壓性能分級值P3的風荷載標準值作用下,幕墻主要受力構件的相對撓度值不應大于L/180,其絕對撓度值在20mm以內。
6)框架構件承載能力設計
(1)構件跨中截面彎曲正應力:已由結構體系要求的
抗彎剛度控制,不必再進行計算。日本JASS 14—96《幕墻工程標準技術規范及說明》指出:主要構件支點間距小于4m時,其彎曲變形撓度小于1/150,絕對撓度小于20mm(支點間距超過4m時,撓度為l/200左右),則發生在構件上的應力就在允許應力以內,而且在玻璃和其它部分不會發生破損、殘余變形和有害變形,無需修補,仍可繼續使用。美國
鋁合金建筑制品協會《
鋁幕墻設計指導手冊》旨出:在鋁幕墻的
結構設計中,剛度要求比對強度的要求更為重要,更為嚴格,框件和嵌板的設計,主要控制因素是剛度而不是強度。實際上,與最常用的
鋁合金型材6063-T5
抗拉強度160MPa相比,6063A-T5和606l—T6的抗拉強度分別為200MPa和265MPa,分別比6063-T5高25%和65.6%,但這三種鋁
合金的
彈性模量都是一樣的
(2)構件連接設計計算:橫框與豎框連接、豎框域橫框與建筑
主體結構連接,門窗框與扇鎖固連接等各連接
節點是構件
簡支梁(或其它形式的梁)的
支座,必須有足夠的抗力(抗拉、壓、抗剪、抗
擠壓)以支承
玻璃面板受荷載,保證整個結構體系的可靠度。因此構件連接承載能力計算可采用風荷載分項系數1.4乘以標準值Wk作為設計風荷載。該設計分項系數表達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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