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GB 16776-2005《建筑用
硅酮結構密封膠》作為我國的技術性貿易措施,按國際貿易組織/技術壁壘(WTO/TBT)協定已完成通報和評議,2005年12月國家技術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標準通報GB 16776-2005于2005年9月28日發布,將代替
GB 16776-1997,于2006年5月28日實施。
根據《TBT協定》的
透明度原則,WTO各成員在指定技術性貿易壁壘的草案階段,要通過WTO秘書處向其它成員通報,以征求其它成員的評議意見。依據2.9.2、2.10.1、5.6.2、5.7.1條款,我國政府申報的覆蓋產品為HS:3506和ICS:91.100.50的建筑用
硅酮結構
密封膠,按TBT協定10.6條由WTO/TBT貿易技術壁壘委員會于2005年6月28日發出通報,通報號為G/TBT/N/CHN/96。通報內容概述為:“本標準規定了建筑用硅酮結構
密封膠(簡稱
結構膠)的術語、分類和標記、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目的和理由:保護人身財產安全。該標準擬定批準日期為 WTO秘書處通報分發后90天,擬定生效日期為批準后6個月。通報規定提意見的截止日期為WTO秘書處分發后60天。
技術性貿易措施也稱“技術性貿易壁壘”,是WTO各成員在國際貿易中市場準入的
門檻,其特點是以產品為中心,強制性為內涵,各項技術要求為外延的一類文件,規定強制執行的產品特性或其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包括適用的管理規定在內的文件。該文件還可包括或專門關于適用于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專門術語、符號、包裝、標志或標簽要求,以保證合格產品的市場準入機制,確保不同國家合格產品之間的公平競爭,充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合理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對貿易有積極作用。
WTO為盡量減少技術性貿易措施對世界經濟造成的不利影響,鼓勵自由貿易,成員間簽署了《技術性貿易措施協議》(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TBT)基于維護國家安全、防止欺詐、保護人類健康、動植物生命健康、保護環境的合理目標,使這些措施對貿易的壁壘作用降到最低。同時,為達到此目的,TBT協議貫徹WTO的透明度原則,行使通報咨詢制度,要求成員在其擬制修訂的技術措施不存在相應的國際標準、指南、建議或與之有實質性不同,且該措施對其他成員的貿易可能產生重大影響時,該成員需及時予以通報。一般,通報應留出評議期供其他成員提出評議意見,并對評議意見予以考慮,且在該措施批準與生效日期間應留出合理的時間間隔,以便其他與之有相應貿易往來的制造商和出口商能利用此一過渡期,調整產品,滿足其技術要求,規避或減少可能引致的貿易損失。
我國履行透明度義務,按程序完成G/TBT/N/CHN/96通報。依據顯示的進程現已截止該項強制性標準(技術法規)的評議意見,將充分考慮其它成員國的評議意見,對草案進行適當修改,并在形成正式文件時將行再次通報。該產品標準發布實施后,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條:“ 國家對涉及人類健康和安全,動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強制性認證制度!钡谖鍡l規定,“凡列入目錄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指定認證機構頒發的認證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這種強制性產品認證不同于一般的市場抽查和推薦認定活動,包括認證申請和受理、型式試驗、工廠審查、抽樣檢測、認證結果評價和批準,以及獲得認證后的監督等程序,是在國家認可和監督下進行,保證消費者選擇產品的符合性,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產品質量認證機構對產品不符合認證標準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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