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工商局仲愷分局近日在惠城區陳江街道辦事處東樓村的一家
五金電鍍廠中,查獲另一家無照經營違法排污的小型五金電鍍廠,當即查封了該廠并予以罰款3萬。
當日,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近來陳江街道辦事處東樓村的一條小河出現水質渾濁、發黑、氣味刺鼻的現象,懷疑是位于該村的一間地下工廠排放的污水所致。接到舉報后,執法人員立即前往查看,發現東樓村有一家較大型的五金電鍍廠,在大廠中又有一家小型五金電鍍廠。經檢查,大廠持有個體《營業執照》,小廠則是租用大廠的廠房和
設備進行五金電鍍加工經營活動,內設有
氧化、裝配、實驗室、下掛和上掛包裝5個車間和2間辦公室。
經調查證實,小廠負責人譚某在未依法辦理相關證照的情況下,于今年8月初開始,租用大廠的廠房和設備從事五金、
鋁品
表面處理等來料加工活動。因大廠證照齊全,又有現成的廠房、機器設備和污水排放設施,小廠就以此為掩護從事無照經營活動。
工商執法人員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有關規定,對該廠予以查封,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經營行為,并處以300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