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幕墻設計的從業人員管理
2.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從業人員的執業注冊資格管理趨勢
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從業人員的管理,主要有如下文件:
國務院第293號令《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中對設計從業人員規定有:
第九條 國家對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 未經注冊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人員,不得以注冊執業人員的名義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
國家人事部、建設部于2001年1月4日公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制度總體
框架及實施規劃》(人發[2001]5號)規定:
結合我國國情并參照國外注冊執業制度的通行作法,我國勘察設計行業執業注冊資格分為三大類,即: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注冊景觀設計師。根據分行業分類建立和推行執業注冊制度的原則,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制度總體框架(如表2)
按總體規劃,到2010年全國實行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注冊制度。
專用分類 |
執業范圍 |
涵蓋工程內容 |
1 |
土木 |
巖土工程 |
各類建設工程的巖土工程 |
水利工程 |
水壩、灌渠、河道整治等 |
港口與航道工程 |
碼頭、航道、防波堤、船闡等 |
公路工程 |
公路、城市道路、隧道等 |
鐵路工程 |
鐵路、輕軌工程、隧道等 |
民航工程 |
機場跑道、滑行道、停機坪等 |
2 |
結構 |
房屋結構工程 |
工業與民用建筑 |
塔架工程 |
各類塔架及構筑物 |
橋梁工程 |
各類橋梁 |
3 |
公用設備 |
暖通及空調工程 |
采暖、通風、空調等 |
動力工程 |
供熱、制冷、供氣、燃氣等 |
給排水工程 |
城市給排水及工業與民用建筑給排水工程 |
4 |
電氣 |
發電、傳輸工程 |
發電、輸變電、供配電、自控 |
供配電工程 |
照明、防雷接地等 |
5 |
機械 |
機構制造工程 |
制造工藝、設備及生產線等 |
6 |
化工 |
化工工程 |
化工、石化、化纖、醫藥、輕化 |
7 |
電子工程 |
電子信息工程 |
(待研究確定) |
廣播電影電視工程 |
8 |
航天航空 |
航天航空工程 |
9 |
農業 |
農業工程 |
10 |
冶金 |
冶金工程 |
11 |
礦業 / 礦物 |
礦業 / 礦物工程 |
12 |
核工業 |
核工業工程 |
13 |
石油 / 天然氣 |
石油 / 天然氣工程 |
14 |
造船 |
造船工程 |
15 |
軍工 |
軍工工程 |
16 |
海洋 |
海洋工程 |
17 |
環保 |
環保工程 |
表2: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劃分總體框架
2005年2月4日建設部令137號發布施行《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注冊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并按照本規定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以下簡稱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有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未取得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的人員,不得以注冊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有關業務活動。
第四條 注冊工程師按專業類別設置,具體專業劃分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和人事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除注冊結構工程師分為一級和二級外,其他專業注冊工程師不分級別。
第二十條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中形成的勘察、設計文件由相應專業注冊工程師按照規定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簽字蓋章的勘察、設計文件種類及辦法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上述文件表明,在2010年全國施行勘察設計注冊制度以后,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人員要進行注冊執業資格管理。
2.2幕墻專項設計的從業人員管理現狀
在目前的幕墻設計資質的標準中,對幕墻設計從業技術人員的要求與解釋如下。
建辦市[2006]68號文,《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等四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的實施辦法中對技術人員的解釋為:
專業技術人員:指與企業依法簽定勞動合同的工程技術人員,包括注冊執業人員和非注冊執業人員。
對注冊執業人員只考核其注冊執業證書,不考核其職稱證明。資質審查時,考核其執業資格證書或注冊證書,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及與現聘用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申請變更注冊的人員,應提供原注冊企業和變更后企業以及原省級注冊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變更的證明。
建筑幕墻資質標準中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人數包括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總和。
2006年1月26日建設部辦公廳 建辦市函[2006]37號 《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對技術人員的要求:
對技術條件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內容為:
1、已經實施注冊且需配備注冊執業人員的專業,對其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執業資格及相應專業進行考核;
2、尚未實施注冊、尚未建立注冊執業資格制度的和已經實施注冊但不需配備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以下簡稱非注冊人員)的專業,對其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職稱、業績和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進行考核。以上非注冊人員學歷教育所學專業應與專業設置規定專業相一致,或所從事工作的專業性質與規定專業相同。
從這兩個文件對技術人員的解釋與表1所列對技術人員的要求不難看出,國家幕墻設計從業技術人員的管理,也在向著注冊執業資格的管理方向邁進。
3、幕墻設計的發展方向解讀
3.1解讀一:幕墻設計的發展方向是設計施工一體化
首先,從國家的相關文件來看,幕墻設計資質有獨立存在與設計施工一體化兩種狀況。就實際狀況來看,幾乎百分之百都是設計資質與施工資質都是一家施工企業擁有。按目前的資質標準(包括征求意見稿)來看,1000萬元的巨額注冊資金來成立一家獨立的幕墻設計公司好象并不現實,也并不能體現出國家對幕墻設計資質真正獨立存在的決心。僅從操作性來看,現在執行的辦法只是將以前一分而為二的設計與施工資質合二為一,為避免強制性的合二為一帶來的企業負擔,采取了兩者并存的過渡方式。
其次,近十幾年來,工程總承包在國際工程中發展十分迅速,已成為工程承包的主要實施模式。根據美國設計-建造學會(Design Build Institution of America)的報告,國際上“設計-建造”總承包(D-B)比例,1995年就已達到25%,2000年上升到30%,2005年上升到45%。目前有近一半的工程采用工程總承包的方式建造。按照我國加入WTO時的承諾,建筑工程承包領域的過渡期已結束,我國的建筑工程市場將按承諾對外開放。國際工程中最大的承包商都會利用工程總承包方面的優勢,與國際投資者一起進入我國工程總承包市場,以取得更大的市場份額。從建設部領導的多次講話中也體現,大力推行工程項目總承包,將是我國建筑行業的發展方向。幕墻工程作為建筑的專項工程施行設計施工總承包發展方向,來推進建設工程總承包的發展看似具有一定的戰略意義。
因此,從政策與發展層面來看,幕墻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是現在的方向。
3.2解讀二:幕墻設計從業人員注冊管理
從2000年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到2001年的人事部、建設部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制度總體框架及實施規劃》,再到2005年建設部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表明,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注冊執業即將全面施行。幕墻設計作為勘察設計的一個小部分也同樣面臨著注冊執業的管理問題。
盡管目前的資質標準中的要求來看,有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專業注冊執業資格或高級工程師的多種提法。很顯然這只是在目前幕墻設計人員既無注冊建筑師又少注冊結構工程師的情況下的一種過渡。對企業負責人注冊建造師的要求只是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時對施工單位的要求,也體現了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的重點是施工。
3.3解讀三:幕墻設計將以注冊結構工程師和注冊機械工程師形式出現
在《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制度總體框架及實施規劃》的注冊工程師中并沒有幕墻工程師(見表2)。從目前從業的幕墻設計人員與設計資質要求的技術人員來看,都對建筑結構類與機械類有要求。從注冊工程制度的總體框架上來看,幕墻設計的注冊人員將會被注冊結構工程師或注冊機械工程師所替代。
從建設部的《勘察設計注冊機械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勘察設計注冊機械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勘察設計注冊機械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以及《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等文件精神來看,實際從事幕墻設計的從業人員,均很難達到注冊結構工程師與注冊機械工程師條件,可以說注冊結構工程師與注冊機械工程師均不適合于幕墻設計工作。
4、幕墻設計的發展方向存在問題討論
4.1幕墻設計施工一體化與建設工程總承包的不同
眾所周知,工程總承包克服了設計、采購、施工責任分離,相互制約和脫節的矛盾,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承包商在設計、采購、施工技術和組織方面不斷優化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可以更有效地進行工程質量、工期、投資的綜合控制;能夠有效的避免因設計、施工、供應等不協調造成工期拖延、投資增加、質量事故和合同糾紛等問題。總承包還能夠有效地減少
招標次數,大大降低工程的社會成本。所以工程總承包是發展方向也是必然的趨勢。
但幕墻設計施工一體化形式,即幕墻工程的總承包,雖然達到了工程總承包的一些目的,如工期、質量、責任等的問題,但卻帶來了一系列新的問題。
首先,幕墻設計本來是建筑設計體系的一個相當重要的環節,不納入建筑設計的管理體系,不利于我國建筑設計與施工水平的真正提高。由于幕墻設計在我國歷史不長,造成建設規劃部門、建筑設計部門與管理部門對它的認識還不太深刻,將幕墻設計放入施工企業管理的種種弊端沒有全面的了解。其實,幕墻設計的后期介入帶來的質量安全隱患、材料浪費、工期組織的科學性等遠比設計施工一體化帶來的效益高。
其次,幕墻設計施工的專項總承包,在幕墻設計管理的不成熟的狀況下,沒有相應的注冊工程技術人員的蓋章簽字,其設計責任的不明確造成的工程質量、新產品應用推廣、節能節材等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4.2警惕幕墻設計的邊緣化,加緊注冊幕墻工程師的調研工作
幕墻設計從無到有,從設計規范到產品標準,從無設計資質到頒發專門的設計資質應該說是一個完整的日漸成熟的建筑設計專項。但幕墻設計卻總是徘徊于建筑設計之外,沒有真正地與建筑設計緊密地聯系起來。
另一方面,幕墻設計的從業人員還只是建筑結構類、機械類的“編外人員”,沒有專業的人才培養渠道與繼續教育體系,在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的管理體系中也沒有明確的規劃。在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職業大典與新職業的名目中也沒有幕墻設計這一職業,這一點不得不令我們深思。
凡此種種,幕墻設計的被邊緣化,從業人員的非職業化的趨勢,要引起我們高度的重視。加緊進行注冊幕墻工程師的調研工作,讓我們的幕墻設計從業人員有一個明確的歸屬是當務之急。
4.3對幕墻設計發展方向規劃的建議
按建設工程的總承包的方向,結合幕墻設計與施工的實際狀況,對幕墻設計的發展規劃建議如下:
降低幕墻專項設計資質的門檻,促進幕墻專項設計與建筑工程設計的融合。
國務院[1999]101號文明確指出,勘察設計單位要向工程公司、工程咨詢設計公司、巖土工程公司、設計事務所轉化,這些都是與國際接軌的企業形式。幕墻設計作為建筑的專項技術也可以參照走工程咨詢設計專業化的道路。其實目前大量的大型幕墻工程中早已有國外幕墻顧問咨詢公司在提供服務,而國內的幕墻咨詢業務由于沒有政策引導進展緩慢。
制定幕墻設計從業人員的注冊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
幕墻設計包含了建筑學、結構、機械加工、
建筑能耗等專業的綜合技術,完全由某一專業替代可能性不大。尤其是建筑幕墻對
建筑節能的意義,更需要專業的技術人員來為建筑服務。在建筑個性化日益突出的狀況下,
建筑立面日漸豐富,將整個
建筑外立面工程(包括
建筑門窗、建筑外裝飾)納入幕墻工程師的設計范疇是實現建筑效果體現建筑藝術的保證。
幕墻設計的從業注冊管理,可加強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利于
幕墻技術的進步與發展,也利于幕墻工程的設計施工質量,對建筑的安全使用具有重要意義。
總之,在國家宏觀政策的引領下,在建筑市場發展日新月異的情況下,幕墻行業作為建筑領域一個相對較小且日漸成熟的行業還需要進行全方位的考量。幕墻設計作為行業發展的動力,要緊跟建筑行業的發展方向,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還有待我們去共同探討共同努力,只有這樣才能共創造我們幕墻事業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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