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隔斷墻驗收標準 GB50210—2001
7.4 活動
隔墻工程
7.4.1 本節適用于各種活動隔墻工程的質量驗收。
7.4.2 活動隔墻工程的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間;不足6間時應全數檢查。
主 控 項目
7.4.3 活動隔墻所用
墻板、配件等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和
木材的
含水率應符合設計要求。有陰燃、
防潮等特性要求的工程,材料應有相應性能等級的檢測報告。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性能檢測報告和復驗報告。
7.4.4 活動隔墻軌道必須與
基體結構連接牢固,并應位置正確。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手扳檢查。
7.4.5 項目活動隔墻用于組裝、推拉和制動的構配件必須安裝牢固、位置正確,推拉必須安全、平穩、靈活。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手扳檢查;推拉檢查。
7.4.6 活動隔墻制作方法、組合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一 般 項目
7.4.7 活動隔墻表面應色澤一致、平整光滑、潔凈線應順直、清晰。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7.4.8 活動隔墻上的孔洞、槽、盒應位置正確、套割吻合、邊緣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7.4.9 活動隔墻推拉應無噪聲。
檢驗方法:推拉檢查。
7.4.10 活動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7.4.10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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