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市房地產局統計,至2004年底,上海已有
玻璃幕墻建筑2239個,幕墻面積達1000萬平方米,其中10年以上的“中老年”玻璃幕墻建筑545幢,成為我國玻璃幕墻建筑數量最多的城市。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它的雙重性,作為現代建筑的象征,玻璃幕墻自然也不例外。它一旦遭受嚴寒酷暑的侵蝕,就容易自動
爆裂墜落。因此,1996年建設部頒發了《
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文件規定:正常使用時每5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上海率先對既有玻璃幕墻建筑質量進行第一次普查,發現存在5大隱患。
上海市建委與上海市房地產局聯手,對既有玻璃幕墻開始專項整治,既沒有叫停、封殺,也沒有聽之任之,但這個多年難以解決的老大難問題就此迎刃而解了。上海在這次整治玻璃幕墻建筑的行動中所采取的措施給各地建筑主管部
門帶來一些啟迪。
啟示一:玻璃幕墻應定期普查
玻璃幕墻盡管具諸多優點,但怕冷怕熱,易損易壞,易
脫落傷人,成為它的致命弱點。上海市不僅要求使用者定期自查,而且定期給玻璃幕墻進行全面“體檢”。發現問題的限期整改,驗收不合格的責令業主再予整改,而且還要符合“節能、環保、安全”的要求。
上海市建委這種定期進行嚴格普查的做法,既網住了企圖蒙混過關的“漏網之魚”,避免了玻璃幕墻再度傷人的事件,又杜絕了管理上的漏洞,保護了玻璃幕墻高樓的“面子”,維護了上海的城市形象。
啟示二:“第一責任人”要明確
目前困擾各地建筑主管部門的主要問題是,玻璃幕墻建筑的建設和管理相脫節,遇到問題找不到相關的責任人。
照理說,誰擁有玻璃幕墻建筑的產權,誰就應當對它的安全負責。但由于業主情況復雜,找出玻璃幕墻建筑的責任人并非易事。有的是數家業主共管,有的僅僅是租住者只有使用權,有的是受開發商委托管理的物業公司,還有的業主是個人甚至是外國人……這就使得幕墻建筑的定期檢查和維修難以得到保障,以致不管不問、互相推諉的現象十分普遍。因此,確認“第一責任人”,就成了管理維修玻璃幕墻建筑的一大瓶頸。上海市建委在近期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明確表示:玻璃幕墻建筑的業主為“第一責任人”。此舉結束了一直以來法不責眾的“無政府狀態”,強化了管理秩序,真正地將責任落實到人。從此以后,誰是業主,誰就必須盡到對玻璃幕墻管理和保養的責任,想推也推不了。這樣一旦發生問題,也可縮短執法部門調查與處置的時間,減少部門之間的互相推諉和扯皮。
惟一遺憾的是,商務樓的維修基金至今尚未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這可能會給以后的整改工作帶來困難。
啟示三:“一幢一卡”建立長效機制
上海市設立全市玻璃幕墻建筑信息數據庫,為每幢玻璃幕墻建筑辦理一張特種“身份證”,做到“一幢一卡”,建立玻璃幕墻建筑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據了解,政府只要通過信息庫中的信息,就能提醒到了規定年限的業主何時進行維修,并對檢測和改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從源頭上嚴格控制玻璃幕墻建筑的審批流程,將它納入日常管理中,從建造階段的質量監控向合理使用年限階段延伸。此外還實行質量保修保險制度,落實維護專項基金。如此一來,檢查和整改才不會流于形式,玻璃幕墻的安全才有長期的保障。“這項工作關系人民群眾的安全,關系到上海城市形象和未來發展,因此要形成多方合力,著力推動。”上海市建委副主任孫建平再三強調。
啟示四:提供技術幫助是關鍵
說到底,要防止玻璃幕墻墜落,技術問題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之一。為此,上海市建委領導班子深入基層,走訪科研部門和大專院校等相關單位,尋找最佳解決方案。“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專家們發現,給玻璃幕墻加一層“
保護膜”,便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玻璃幕墻脫落的問題,而且這是眼下能找到的最適合的方案。這個“保護膜”一問世,就受到眾多業主的歡迎,因為它價格不貴,每平方米的
貼膜成本只有100元人民幣左右,而要更換一塊
安全玻璃,至少得花2倍~3倍的錢。業主們都說,上海建委為他們找到了維護10年以上玻璃幕墻的最佳辦法。
此外,向準備建造幕墻建筑的開發商推薦新穎質輕的
鋁合金幕墻材料等,如今成了上海市建委提供技術幫助的另一項重要內容。因為新型的
板材幕墻,不僅厚度比原先的玻璃幕墻“瘦”3毫米~6毫米,“體重”也更輕了,還能牢牢嵌進墻壁,不會在高齡后有脫落之虞,更不會造成
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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