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批轉了發展改革委等部
門關于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通知,要求各部門針對目前鋼鐵、水泥、
平板玻璃、煤化工、
多晶硅、風電
設備等行業出現的盲目擴張和重復建設傾向,采取措施引導上述產業健康發展。
明確了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政策導向。如鋼鐵業
2011年底前要堅決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30噸及以下轉爐和電爐;水泥業要嚴格控制新增水泥產能,對9月30日前尚未開工水泥項目一律暫停建設并進行一次認真清理,對不符合原則的項目嚴禁開工建設;
平板玻璃業要對現有在建項目和未開工項目進行認真清理,對所有擬建的玻璃項目,各地方一律不得備案;煤化工業今后三年停止審批單純擴大產能的焦炭、電石項目,原則上不再安排新的現代煤化工試點項目;新建多晶硅項目規模必須大于3000噸/年,到2011年前淘汰綜合電耗大于200千瓦時/千克的多晶硅產能;風電設備業原則上不再核準或備案建設新的整機制造廠;此外,今后三年原則上不再核準新建、擴建
電解鋁項目,今后三年各級土地、海洋、環保、金融等相關部門不再受理新建船塢、船臺項目的申請,暫停審批現有造船企業船塢、船臺的擴建項目。
明確了相關對策措施。嚴格市場準入,盡快修訂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進一步提高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傳統煤化工等產業的準入門檻。強化環境監管,區域內的鋼鐵、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必須在產業規劃環評通過后才能受理和審批。依法依規供地用地,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未達到現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或相關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指標要求的項目,一律不批準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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