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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設計計算問題
1.有的工程提供不出計算書。一些非專業幕墻生產企業或初次申報企業有時提供不出設計計算書。
2.漏算部分類型幕墻。部分工程沒有提供工程所有幕墻類型的設計計算書,只對主要的幕墻類型進行計算而不是全面的設計計算,如門廳全玻璃幕墻、拉索式幕墻的聯接部分、鋼結構、采光頂、雨蓬等多數漏算。
部分的風荷載(詞條“風荷載”由行業大百科提供)體形系數,而轉角(詞條“轉角”由行業大百科提供)和檐口(詞條“檐口”由行業大百科提供)部位的負風壓比大面風壓要大得多,對幕墻結構材料的性能要求比大面要求高很多,以大面的設計風壓值覆蓋轉角和檐口的設計風壓會導致幕墻結構不安全;也有的項目不區分大面和墻角邊的風荷載體形系數,全部按墻角邊的最大的風荷載體形系數取值,這樣做既不經濟又不科學。
4.壓彎構件未作穩定性計算。點支承玻璃幕墻由于注重大分格、大跨度、高通透的實用要求,其支承立柱一般采用型鋼或鋼管壓彎構件,但大部分項目未按JGJ1m~2oo3規范的規定進行穩定性驗算。
5.連接件(詞條“連接件”由行業大百科提供)計算經常漏算。部分工程由于選用的計算軟件不同,設計人員未對設計計算書進行詳細檢查,只對板塊強度(詞條“強度”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橫梁立柱強度和撓度等大項進行了計算,而忽視了其它部分的計算,如缺少預埋連接板計算、連接螺栓計算、連接件焊縫計算、后置化學螺栓的計算、連接角碼計算等。由于每個工程的幕墻結構和連接方式不同,幕墻計算時要分析荷載和作用的傳遞路線,注意每個構件和節點的計算細節,若完全靠計算軟件計算,會造成部分連接件漏算或少算。
6.有的工程幕墻不符合靜定梁條件仍按靜定梁計算。
7.節能設計與熱工(詞條“熱工”由行業大百科提供)計算項目。因為是從2008年起開始要求節能設計,在檢查的工程中有一半以上沒有熱工計算,普遍存在沒有節能設計軟件不會計算問題。
(三)材料和質保資料問題
1.材料與設計要求不符。有些工程設計立柱要求用鋁型材應6063T6或6063AT5,進貨為6063T5,材料性能差別較大;有個工程鋼龍骨(詞條“龍骨”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標準要求壁厚3.5mm,實際進料為2.5mm。主要材料性能低于設計指標將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2.同一工程使用了兩種以上的膠。個別工程存在兩種甚至兩種以上結構膠或耐候膠的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有的工程結構膠使用一種品牌,而耐候膠又使用另一種品牌。施工現場使用兩種以上膠會造成管理上的混亂,出現質量問題時難以分清責任,也無法進行統一的相容性試驗。
3.未對工程全部類型幕墻進行物理性能檢測:現今幕墻大部分以組合幕墻為主,如2008年本人檢查的32個工程中,玻璃幕墻(包括有點支式、全玻)5個,約占16%;石材幕墻2個,約占6%;玻璃幕墻、石材幕墻組合的14個,約占44%;玻璃幕墻、鋁板幕墻組合的6個,約占19%;玻璃幕墻、鋁板幕墻、石材幕墻組合的5個,約占16%;組合式幕墻占80%。但部分工程僅提供一種幕墻的物理性能檢驗報告,不能全面反映工程其它類型幕墻的性能”。個幕墻工程中有5個鋁合金玻璃幕墻沒有“三性”檢測報告,有10個大面積石材幕墻工程沒有“三性”檢測報告。石材污染性檢測多數工程不做;不少工程不做耐候膠相容性試驗;有的工程甚至無結構膠相容性試驗報告。還發現三性檢測報告有假報告情況。
4.幕墻物理性能檢測報告與工程現場情況不符。在出示的幕墻物理性能檢測報告中,有部分報告不能反映現場的實際情況。沒有按設計計算書所選擇的最不利位置的跨度、板塊尺寸、風荷載設計值和型材類型進行試驗;有開啟扇的幕墻試驗中未包含開啟扇的檢測等。
5,后置錨栓檢測不規范。由于設計變更、舊摟改造和預埋件偏移等原因,大部分幕墻工程都存在陜目舌置埋件的問題。化學螺栓必須在施工現場做抗拔力試驗。有的工程使用多種化學螺栓只做一種抗拔試驗報告;有的工程大量使用化學螺栓,但僅做一組三件化學螺栓的試驗,遠未達到JGJ145要求的受檢數量;有的工程化學螺栓的抗拔檢測值達不到設計值的兩倍要求,導致工程存在安全隱患。
6.主要材料復檢存在較大偏差。需要提供復檢的主要幕墻材料有鋁型材、鋼板、鋁板、石材、主要受力螺栓等。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用未注明工程名稱和與工程施工時間不一致的供應商提供的材質證明代替材料復檢報告;
(2)缺主要受力構件用鋼材(詞條“鋼材”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或鋁型材的復檢報告;
(3)部分石材幕墻未提供石材抗彎強度檢測報告;
(4)平板預埋件的錨筋與平板焊接的焊縫未進行力學性能(詞條“力學性能”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檢測;
(5)進口材料不能提供海關的商檢報告等。
7.注膠記錄不符合規范要求。結構膠的注膠質量與幕墻的安全緊密相關,有些工程在注膠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1)在既有結構膠叉有耐候膠的工程中,未在正式注膠前同時進行結構膠和耐候膠的相容性試驗;
(2)結構膠注膠寬度或厚度小于圖紙和計算書尺寸;
(3)相容性試驗和粘接性能檢測報告要求注膠時打底漆,檢查時不能提供打底漆的原始記錄;
(4)玻璃板塊在安裝前未進行實物剝離試驗;
(5)未對注膠和固化養護過程進行有效控制, 板塊注膠記錄中溫度、濕度不在規范規定范圍內,單組分和雙組分結構膠的完全固化時間未分別達到14天和21天就上墻安裝,造成變形,粘接力降低。
8.石材干掛膠未正確使用環氧膠粘劑。 《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 (JGJ133-2001)規定:石材幕墻掛件與石材之間的粘結固定應采用雙組分環氧膠粘劑粘結,但相當一部分工程仍使用云石膠粘劑。云石膠粘劑未經脫油處理,容易造成石材污染,在低溫條件下其粘結強度弱于環氧膠粘劑干掛膠很多倍,而且云石膠怕潮濕、不耐高溫、易風化、剪力不夠,在溫差和震動作用下產生的位移較大,石材容易開裂。
9.采用張拉索桿體系的點支承幕墻未見索桿張拉記錄。張拉索桿是點支承幕墻的承力部件,其索桿張拉記錄事關點支承幕墻的抗風壓能力和安全使用。
10.沒有淋水試驗記錄或淋水試驗記錄參數不全。大部分工程沒有淋水試驗記錄或淋水試驗記錄參數不全;也有的沒有按規范規定的淋水裝置進行淋水試驗。
11.防雷無記錄較為普遍,有鋼結構的工程提供不出焊縫檢測報告,有的工程現場隱蔽工程記錄不全,安裝質量記錄不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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