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51年在英國倫敦舉辦首屆世博會以來,世博會已在近30個國家舉辦了124次。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世博會已經從主要展示工業革命成就和各國先進工業品的博覽會,演變為綜合展示經濟、文化、科技、社會發展成就的世界性盛會。同時,世博會還日益關注人類在發展中面臨的問題和挑戰,逐步成為各國人民總結歷史經驗、交流文明成果、體現合作精神、展望未來發展的重要平臺。
中國自1982年以來授權中國貿促會代表中國參加世博會,到目前為止已歷經11屆,對展示中國建設成就、加強國際交流起到了積極作用。1993年5月3日,中國正式加入國際展覽局,并積極參與各項活動。2002年,國際展覽局決定,將2010年世博會舉辦權授予中國上海。
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在上海舉行的世博會的主題是:城市,讓生活更美好。截至2010年1月18日,已有192個國家、地區和50個國際組織確認參展。
行政問責的依據
近年來,我國掀起了一系列“問責風暴”,不少官員引咎辭職或被免職。但是,“高調問責,低調復出”的也不少,引起了廣大群眾的議論和不滿。那么,行政問責究竟有什么依據?
行政問責主要是指黨政領導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必須承擔相應責任的一種制度。從根本上來說,行政問責是人民主權原則的體現。政府的權力來源于人民,人民滿意的政府必然是責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務政府、廉潔政府、效能政府。作為民主政治的一種基本價值理念,政府必須切實履行職責,承擔政治責任、行政責任、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必須建立健全政府的責任控制機制,強化對政府的制約和監督,防止濫用權力。新中國成立以來,因相關責任事故而對黨政官員的責任追究時有發生。
去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工作走向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重要里程碑。《暫行規定》規定了問責的法律依據、問責原則和責任對象,把問責事由、責任形式和問責程序法定化。它的頒布實施,初步解決了一段時期以來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制缺少統一依據的問題,使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防止或減少“高調問責,低調復出”現象,實現由過去的“風暴型問責”向“制度型問責”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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