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幕墻網】記者從山東省煙臺市住建局獲悉,《煙臺市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管理辦法》近日出臺,在六區范圍內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項目可以申報煙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列入示范項目的將獲得相應的資金補助。
2010年,煙臺被評為全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并獲得中央財政8000萬元的補助獎金。為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煙臺出臺了管理辦法,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進行資金補助。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是指利用
太陽能、海水源熱能、污水源熱能、地下水源熱能、土壤源熱能等非化石能源,對建筑物進行供熱或制冷,可有效減少化石類能源的消耗,減少二
氧化碳排放。
本次示范項目申報范圍為:煙臺市六區內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且要在2010-2012年組織實施,并于2012年7月31日前竣工驗收完畢。示范項目申報條件為:市區范圍內新建、改建和擴建的
公共建筑或居住建筑;具備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件,符合國家和煙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相關要求,其中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項目要求技術上居全市領先水平;符合國家及省、市相關技術規范、規程的規定和要求;集中供熱的建筑必須安裝供熱計量裝置及溫控設施;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使用本地較成熟的
建筑節能技術、產品的項目。
對采用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技術建筑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項目,按每平方米應用建筑面積5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對賓館、洗浴、醫院和有集中寄宿的學校等公共建筑推廣使用太陽能集中供熱水且建筑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的項目,按應用投資的30%給予補助(已享受省太陽能集熱系統財政補貼資金的項目不再補貼);對采用
太陽能采暖和空調制冷技術,并探索應用太陽能
采暖、制冷和熱水三聯供技術,且總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按每平方米應用建筑面積7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對使用
地源熱泵供熱制冷的項目,按每平方米應用建筑面積2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太陽能一體化與地源
熱泵結合項目按每平方米應用建筑面積25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同時,采用地源熱泵技術的項目,采用地源熱泵部分免繳基礎設施配套費中的供熱外管網部分收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