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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與建筑的結合,已經成為了發展
節能建筑的必然趨勢。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進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目標為:切實提高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到2020年,實現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消費比例占
建筑能耗的15%以上。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將大有可為。
太陽能與建筑的結合技術與美學融合
在生存環境破壞日益嚴重和能源危機的今天,如何開發利用環保節能的住宅配套部品成為一個焦點話題。大量實踐表明,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完美應用,對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太陽能與建筑結合可以創造低能耗高舒適度的環境,達到節能的效果。
昆明建有一個平屋頂結構的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溫水游泳館,該游泳館屋頂面積約700平方米,屋頂覆蓋層完全由特別的太陽能平板集熱器代替。這是我國第一個在平屋頂上實現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的實驗性工程。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可以把太陽能的利用納入環境的總體設計,把建筑、技術和美學融為一體。太陽能設施成為建筑的一部分,相互間有機結合,取代了傳統太陽能的結構所造成的約束。利用太陽能設施完全取代或部分取代屋頂覆蓋層,可減少成本。這項技術屬于綜合性技術,涉及太陽能利用、建筑、流體分布等多種技術領域。
太陽能建筑一體化,現階段主要有兩種體現形式。一是光熱建筑一體化,在建筑上安裝太陽能熱水器、
采暖器等,將太陽能轉化為熱能再加以利用。二是
光伏建筑一體化,即將太陽能
光伏產品集成到建筑上,充分利用建筑外表面,安裝多種
光伏發電產品,所產生的電能或供自身使用或并網輸送。
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的推進需完善
政策法規
當前,隨著我國對可再生能源的重視,“太陽能屋頂計劃”和“金太陽”工程的實施,太陽能已越來越融入到建筑之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2011年重點工作包括: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繼續組織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和縣級示范,引導和推進以市場機制為主導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模式。繼續組織實施太陽能屋頂計劃,擴大
光伏建筑一體化示范規模。
推進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建設,需注意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完善政策法規,提供制度保障。目前,我國已經出臺了不少有關建筑節能的政策法規,要求建筑必須達到一定的節能標準。如我國《可再生能源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根據相應的技術規范,“在建筑物的設計和施工中,為太陽能利用提供必備條件。對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戶可以在不影響其質量與安全的前提下安裝符合技術規范和產品標準的太陽能利用系統。”《建筑節能標準》也規定,“公共建筑必須優先選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應及時出臺有關的配套措施,加大對太陽能和建筑一體化的政策支持力度。”其次,要通過經濟杠桿的作用,調動開發商的積極性。如果能夠加大對節能建筑的財政支持力度,實施相應的稅收減免,將提高企業建設節能建筑的積極性。另外,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不是太陽能與建筑的簡單相加,而是真正讓太陽能成為建筑的一部分。需要加大
太陽能光熱和光伏的技術研發,實現技術和產品升級,以使太陽能和建筑能真正融合起來。
可喜的是,目前,我國已有《
民用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技術規范》,對各地太陽能發展形成了強勁的拉力。一些省市已經出臺有關強制性安裝太陽能的地方性法規政策,基本形成了太陽能生產、設計、安裝的標準體系,為規范太陽能產品的生產、使用和推廣提供了保障。一些城市在新建住宅小區中,建筑設計時就考慮到太陽能集熱系統的安裝與使用,采用預埋管道、預設屋頂固定
太陽能集熱器結構等措施,解決了太陽能利用與建筑結構一體化等問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