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幕墻網】為加大“十二五”推進節能減排力度,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最近向社會公布了“十二五”期間我國公共
建筑節能目標,即力爭實現
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下降10%,大型公共
建筑能耗降低15%,彰顯我國進一步強化公共建筑能耗控制的堅定決心。
根據兩部
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十二五”期間,兩部門從加強新建公共建筑節能管理,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推進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機制創新等多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力爭在推進建筑節能上有所突破。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林海燕表示,此次國家專門設定“十二五”公共建筑節能目標,并出臺了一系列新舉措和財政補貼政策,將會在很大程度上促進我國公共建筑節能取得明顯成果。
新公共建筑實行能耗指標控制
加強新建公共建筑的節能工作在推進公共建筑節能中扮演重要角色。《通知》明確,“十二五”期間,要加強新建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嚴格執行節能標準,遏制高耗能建筑的建設。
此外,新建公共建筑將實行建筑能耗指標控制,要根據建筑形式、規模及使用功能,在規劃、設計階段引入分項能耗指標,約束建筑體型系數、
采暖空調、通風、照明、生活熱水等用能系統的設計參數及系統配置,避免建筑外形片面追求“新、奇、特”,用能系統設計指標過大,造成浪費。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須經建筑能效專項測評,凡達不到工程建設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通知》還要求,深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包括推進能耗統計、審計及公示工作,并加強節能監管體系建設。中央財政將支持有條件地方建設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對重點建筑實行分項計量與動態監測,并建立能耗限額標準,強化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管理,爭取用3年左右完成覆蓋不同氣候區、不同類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監測系統。
加大節能改造力度
抑制能耗上漲勢頭
鑒于當前我國還存在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高、增長勢頭猛、節能改造進展緩慢等突出問題,兩部門明確,“十二五”期間將切實加大支持力度,積極推動重點用能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有效改變公共建筑能耗較高的局面。
一方面實施重點城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兩部門將啟動一批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到2015年,重點城市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下降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30%以上。改造重點城市在批準后兩年內應完成改造建筑面積不少于400萬平方米。對改造重點城市,中央財政將給予財政資金補助,補助標準原則上為每平方米20元,并綜合考慮節能改造工作量、改造內容及節能效果等因素確定。另一方面推動高校等重點公共建筑和中央本級辦公建筑節能改造,明確高校建筑節能改造示范應不低于20萬平方米,單位面積能耗應下降20%以上。
林海燕指出,由于我國是從2005年之后才設立公共建筑能耗控制指標,之前的老建筑通常存在能耗較高的問題。此次國家提出對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給予財政補貼,是一項新舉措,是在以前僅對北方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和使用
可再生能源建筑給予財政補貼基礎上的又一有力措施。
引導社會力量參與
發展能效交易機制
公共建筑節能還須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形成政府推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局面。為此,《通知》明確,要大力推進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機制創新。
根據《通知》,“十二五”期間,我國要積極發展能耗限額下的能效交易機制,各地應建立基于能耗限額的用能約束機制,同時搭建公共建筑節能量交易平臺,使公共建筑特別是重點用能建筑通過節能改造或購買節能量的方式實現能耗降低目標,將能耗控制在限額內,從而激發節能改造需求,培育發展節能服務市場。
同時,各地要在公共建筑節能改造中大力推廣運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要將重點城市節能改造補助與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相結合,對投資回收期較長的基礎改造及難以有效實現節能收益分享的領域,主要通過財政資金補助的方式推進改造工作。在節能改造效果明顯的領域,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進行節能改造。
林海燕指出,發展能效交機制,搭建公共建筑節能量交易平臺,在我國尚屬新事物,有些類似“碳排放”交易平臺,如果運作順利有助于更好降低建筑能耗。在公共建筑節能改造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雖然不是新概念,但將其與城市節能改造補助相結合則是一項新舉措,必將緩解合同能源管理的資金壓力,促進這一模式在建筑節能中更廣應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