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幕墻網】既能
保溫隔熱,又能
防火,這是當今建筑的兩大功能訴求,但近年來發生在北京、上海等地的一些大型火災,均與建筑
外墻外保溫材料有關。保溫與防火,二者如何兼得?5月16日,建筑
墻體材料、
門窗幕墻防火與安全標準支撐技術應用交流會在北京舉行,
建筑防火與墻體材料的標準成為與會代表討論的焦點話題。
近年來,因建筑外墻外
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不合格而導致的火災事故案例不勝枚舉。較為典型的有:2009年2月9日,中央電視臺30層的北配樓因高空煙花引起屋頂可燃的
防水材料及外墻可燃的
保溫板材燃燒,造成火災;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靜安區教工公寓對外墻進行保溫裝修時,無證電焊工違章
焊接作業,引燃可燃的
外保溫材料而引發大火;
2011年2月3日,沈陽萬鑫皇朝38層的B座公寓樓因煙花引燃可燃的
外墻保溫材料迅速燃燒,B樓整體燃燒并引燃毗鄰45層的A樓。
與會專家分析稱,一些建筑火災的發生,不僅與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有關,還與工程的施工管理、材料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施工程序等密不可分。住建部
建筑節能與科技司墻體材料革新處處長何任飛認為,按照
建筑材料及技術的要求,嚴格執行現有的標準規范,可將火災控制在合理水平,減少火災隱患。
據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副秘書長國中河介紹,在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領域,我國已經建立起相對完備的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2011年12月,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要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外保溫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嚴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今年2月,住建部下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建科[2012]16號),對外墻外保溫工程的防火工作作出具體部署。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