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幕墻網】回顧汶川地震、
玉樹地震和剛剛發生的蘆山地震,我們就會發現,受災民眾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他們大部分生活在地理條件惡劣的農村,住著磚木
混合結構居多的房屋,不但
抗震差,而且人在震后往往被垮塌的建筑物所困住。7.0級地震雖然來得猛烈,但地震波本身并不傷人,一震就倒的房屋才是“幕后兇手”。而農村地區的房子幾乎沒有防震能力,尤其是養育幾代人的老房子,地震來時的危險性就更大,這些房子基本沒有
抗震設計,甚至是自己找人蓋的。
是的,我們也注意到,2010年,國務院曾發布“防震減災工作意見”,表明了“全面加強農村防震保安工作”的意圖,比如要求村鎮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要有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引導農民建房時采取科學防震措施,培訓農村建筑工匠等等。但這些措施過于籠統,并且不具備強制性。
1989年,原建設部發布《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總結一句話就是,“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依據住建部2010年修訂的《建筑抗震設計規范》,震中蘆山縣的
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天全縣、寶興縣的抗震設防烈度分別為7度和8度,而這次地震震中的烈度是9度。但即使這個標準也已是在汶川地震經驗基礎上調整的結果。
汶川地震后,不少專家認為,即便在當時,中國的建筑抗震法規體系已經相當完備。若嚴格執行標準,是不會發生大規模
脆性倒塌的。汶川地震房屋大規模倒塌,暴露出實際執行
中標準的虛置,及其背后的建設、監管體系等諸多方面的問題。此次蘆山地震,我們看到少數汶川地震之后建筑的房屋依然出現安全隱患,這不得不令我們感到疑惑。
我們知道,
2011年3月11日,日本發生了
強度為里氏9.0級的地震,還引發了大海嘯,但日本的人員傷亡數量,相對死傷比例并不高。而且,人員傷亡主要是后續海嘯,而非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日本對建筑的抗震要求是7級。
資料顯示,房屋抗震標準確實是一個問題。在使用年限上,日本普遍按100年設計的,而我國普遍按50年或70年設計;在建筑結構型式上,日本60%以上采用
鋼結構,我國約90%采用
鋼筋混凝土結構;在單位建筑面積用鋼量上,日本單位建筑面積用
鋼筋90千克左右,而我國只有60千克左右;在受力鋼筋的強度上,日本主力受力鋼筋為690百萬帕斯卡,輔助鋼筋為390百萬帕斯卡,而我國分別是460百萬帕斯卡和235百萬帕斯卡。可見,基于血的教訓,我們應該修改相應建筑設計規范,向高標準看齊。
另外,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汶川地震、蘆山地震,都同屬于龍
門山地震帶,在我國,共有23條地震帶,在如此眾多的地震帶上,如何綜合運用強制標準要求和政府補貼等手段建設房屋,讓每一位居民都能安心迎接第二天的朝陽,恐怕除了建筑的高標準,還應有一個嚴格實施的監控體系。我們期待,安全,從每根木樁、每根鋼筋起航;平安,從每座安全的房子開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