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2014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建科綜函〔2014〕22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委(建交委、建設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及有關單位: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2014年工作要點》印發你們,供工作中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2014年2月28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2014年工作要點
2014年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的總體要求,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和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中心工作,創新機制、整合資源、提高效率、突出重點、以點帶面,積極探索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發展道路,著力抓好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的發展,努力發揮科技對提升行業發展水平的支撐和引領作用。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實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一)研究制定“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路線圖”,明確中長期發展目標、原則、總體思路和策略以及政策取向,為制定“十三五”建筑節能規劃奠定基礎。
(二)繼續抓好《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貫徹落實工作。繼續實施綠色生態城區示范,加大綠色建筑和綠色基礎設施建設推廣力度,強化質量管理。重點做好政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建筑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工作。
(三)穩步提升新建建筑節能質量和水平。做好新修訂發布的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貫徹實施工作。著力抓好新建建筑在施工階段執行標準的監管力度。總結國際國內先進經驗,開展高標準建筑節能示范區試點。強化民用建筑規劃階段節能審查、節能評估、民用建筑節能信息公示、能效測評標識等制度。
(四)繼續開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確保完成北方采暖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1.7億平方米以上,督促完成節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力爭完成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800萬平方米以上。
(五)提高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管理與改造水平。進一步做好省級公共建筑能耗動態監測平臺建設工作。推動學校、醫院等公益性行業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運行與管理。指導各地分類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額標準,研究建立基于能耗限額的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制度。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探索能效交易等節能新機制。
(六)推進區域性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總結光伏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經驗,擴大自發自用光伏建筑應用規模。繼續抓好可再生能源示范省、市、縣(區),推動資源條件具備的省(區、市)針對成熟的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盡快制定強制性推廣政策。
(七)加強和完善綠色建筑評價管理工作。修訂印發《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和《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加大對綠色建筑標識評價的指導監督力度,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貫徹實施的培訓,引導和支持地方出臺鼓勵綠色建筑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積極推廣綠色建材,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
(一)穩步推進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和推廣應用工作。在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協調組領導下,出臺綠色建材推廣應用有關規定和辦法,啟動綠色建材評價工作,發布綠色建材目錄,組織研究綠色建材評價標準。
(二)積極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研究制定促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組織開展與產業化相適應的技術體系、部品體系和標準體系的研究。以住宅建設為重點,開展相關試點示范,推進產業化技術和部品的研發及工程應用,提高建筑裝配化和集成化水平。
(三)提高建筑垃圾綜合利用水平。研究制定推進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相關政策文件,指導各地開展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工作,啟動試點示范,推動相關技術、產品、設備的研究開發、推廣應用和產業化發展。
(四)繼續推進建筑保溫與結構一體化技術體系的研發與應用,研究制訂相關政策文件,跟蹤總結各地經驗和做法,完善相關技術和標準規范。
三、深化智慧城市試點,注重績效成果創建與應用
(一)深化智慧城市創建工作的過程管理。開展智慧城市試點中期監督檢查,總結典型創建管理經驗和模式,開展經驗交流和培訓。研究制定試點驗收辦法和星級評定指標。完善創新支撐體系建設,探索建立政府、融資機構、企業間良性共贏的合作機制和智慧城市建設和運營的商業模式。組織開展2014年度城市試點及專項試點申報和評審。
(二)強化智慧城市績效成果創建與應用。引導創建城市更加注重機制體制創新。從家庭、社區、園區、新區、城鎮單元功能智慧化入手,以點帶面,提升城市品質。引導行業業務與創建城市的深度融合。倡導水務、地下空間、地下管網、綠色建筑等涉及民生、城市基礎設施的等數字化應用與智慧城市有機結合,推動智慧城市的標志性成果形成。引導水專項、高分專項、科技支撐計劃等項目的科研成果在智慧城市創建工作中的應用推廣。
四、繼續做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與管理,切實完成“十二五”階段目標任務
(一)加大“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管理和成果推廣力度。總結凝練“十一五”水專項實施成果,形成一批指導城鎮供水安全和污水處理工程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技術標準、導則和工程案例,組織開展技術交流和培訓。加強“城市內澇防治”等已啟動課題的全過程管理,促進形成成套技術并在重點流域和地區有關城市開展示范應用。結合行業發展需求,突出重點,做好課題的立項和實施計劃編制工作。開展“城市水污染控制”和“飲用水安全保障”兩個主題“十三五”任務需求調研和頂層設計工作。
(二)繼續做好高分城市精細化管理遙感應用示范系統一期項目實施工作,探索衛星數據的行業應用模式。完成我部遙感數據機房和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實現高分一號、二號衛星數據的接收、處理和分發管理,加強在城市總體規劃審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等方面的衛星遙感監測應用。開發遙感專題產品,選擇城市進行應用示范。
五、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一)繼續做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城鎮化與城市發展領域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的組織實施,開展“十三五”科技需求分析和戰略研究。進行“十二五”重點項目進行中期檢查,梳理凝練并形成一批高水平的技術成果,建設一批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為《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實施和發展建筑產業現代化提供技術支撐。繼續抓好“村鎮規劃和傳統村落保護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等項目的立項啟動和實施管理工作。
(二)加強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和管理,科學規劃相關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平臺發展。研究制訂科技創新平臺管理辦法,指導和規范國家級和部級相關工程技術中心、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的建設和創建工作。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作用,積極吸納企業參與科研項目,促進各類創新主體協同合作。選擇重點產業領域整合資源,建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促進科研成果轉化。
(三)研究建立新機制,促進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研究建立中央和地方聯動的成果推廣機制。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研究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化、建筑節能、城鎮水務、綠色施工等領域技術公告、推廣應用目錄、技術指南。建立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科技成果庫和信息服務平臺,為社會和行業提供公共科技服務,促進成果擴散。
六、深化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做好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一)加強中德超低能耗綠色建筑技術研究和試點示范,促進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深入發展。總結中德秦皇島和哈爾濱示范工程經驗,有序擴大試點范圍和試點建筑種類。做好中美清潔能源聯合研究中心超低能耗建筑試點工程,開展有關專項技術、產品研究與開發,開展相關政策研究。
(二)落實低碳生態城市國際合作試點示范,為新型城鎮化發展提供支撐。做好中美、中德、中加、中丹和中歐低碳生態試點城市落實工作,強化合作機制,通過技術指導、工程示范和交流培訓推動試點工作取得實效。執行好中歐低碳生態城市合作項目。開展低碳生態理念下規劃標準體系的梳理、低碳生態城市規劃方法研究與應用。
(三)繼續抓好現有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深化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中國城市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項目”。在認真總結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中國供熱改革與建筑節能項目”成果的基礎上,設計申報項目二期。積極推動中德技術合作“公共建筑(中小學校和醫院)節能項目”和中加現代木結構建筑技術合作等項目。進一步做好國際科技合作專項、清潔發展機制贈款基金項目等的管理,確保項目進度、質量和資金的有效使用。
(四)組織開展相關基礎研究,推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開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重點研究建筑、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等行業的碳排放計算方法。繼續開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交易機制基礎性研究,完善北方既有居住建筑采暖能耗交易方法、新建建筑領域碳交易體系及交易模式設計。選取基礎條件好并有積極性的城市,開展建筑領域碳交易試點,為擴大碳交易規模提供經驗。
(五)積極組織開展國際交流與培訓。結合重大雙邊、多邊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和政府間合作備忘錄的執行,及時總結國際合作項目成果和經驗,開展相關技術交流和培訓,做好宣傳擴散和能力建設工作。組織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管理、技術人員參加國際培訓與技術交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