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天津、上海、重慶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詞條“門”由行業大百科提供)建設司(局),有關行業協會: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為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條件,激發設計人員活力,促進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發展,決定簡化《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中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標準指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簡化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標準指標。減少建筑師等注冊人員數量,放寬注冊人員年齡限制,取消技術裝備、標準體系等指標的考核。具體標準詳見附件。
二、招標人(詞條“招標人”由行業大百科提供)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參加資質許可范圍內各類建筑工程設計投標。
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制度,促進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健康發展。
本通知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中的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標準同時廢止,以往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標準
一、總 則
(一)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 (以下簡稱設計事務所)是指由具備注冊執業資格的專業設計人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合伙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建筑工程某一專業設計業務。
(二)設計事務所分為建筑設計事務所、結構設計事務所、機電設計事務所,均只設甲級。
(三)設計事務所名稱中應當標明“建筑設計事務所”“結構設計事務所”或“機電設計事務所”字樣。
二、標 準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形式的設計事務所
1.建筑設計事務所
(1)合伙人出資總額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2)合伙人中至少有1名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一級注冊建筑師,且從事工程設計工作10年以上,在中國境內主持完成過兩項大型建筑工程項目設計,近3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其年齡不受60周歲以下的限制。
(3)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2.結構設計事務所
(1)合伙人出資總額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2)合伙人中至少有2名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近3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其中至少有1名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從事工程設計工作10年以上,且在中國境內主持完成過兩項大型建筑工程項目設計。
(3)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3.機電設計事務所
(1)合伙人出資總額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2)合伙人中至少有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和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三個專業各不少于1名,且從事工程設計工作10年以上,在中國境內主持完成過兩項大型建筑工程項目設計,近3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其中有1名注冊工程師年齡可以不受60周歲以下的限制。
(3)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設計事務所
1.建筑設計事務所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凈資產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3)股東中至少有3名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近3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其中有1名一級注冊建筑師年齡可以不受60周歲以下的限制;至少有1名一級注冊建筑師從事工程設計工作10年以上,且在中國境內主持完成過兩項大型建筑工程項目設計。
(4)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2.結構設計事務所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凈資產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3)股東中至少有3名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近3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其中至少有1名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從事工程設計工作10年以上,且在中國境內主持完成過兩項大型建筑工程項目設計。
(4)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3.機電設計事務所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凈資產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3)股東中至少有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和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三個專業各不少于2名,近3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其中從事工程設計工作10年以上的人員每個專業各不少于1名,且在中國境內主持完成過兩項大型建筑工程項目設計。
(4)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三、承擔業務范圍
(一)建筑設計事務所可以承接所有等級的各類建筑工程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中的建筑專業設計與技術服務。
(二)結構設計事務所可以承接所有等級的各類建筑工程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中的結構專業(包括輕鋼結構)設計與技術服務。
(三)機電設計事務所可以承接所有等級的各類建筑工程(包括建筑智能化設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中的機電設備專業的設計與技術服務。
(四)取得設計事務所資質的企業可以根據工程的類別和性質作為承包方對建筑工程項目的設計實行總包。承包方應當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本專業的設計業務,并在保證整個建筑工程項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經發包方同意,將其他部分專業設計業務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詞條“分包”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方。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見《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中附件3—21—1。
四、 附 則
(一)本標準所考核的注冊人員應當為在本設計事務所注冊的專職人員,除標準另有規定,其年齡限60周歲以下。
(二)本標準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