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有資質的建筑企業8萬多家,從業人員5000余萬,其中4000多萬是建筑勞務人員。對于大部分地區來說,工程建設勞務實名制還是停留在紙質文件的層面。目前,僅在像中建這樣的大公司開展勞務實名制試點而已,并沒有實質性鋪開。
現在,開始動真格了!
全國推廣,為期不遠
11月29日,福建省住建廳發文《關于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勞務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全面推進項目勞務實名制管理。實名制工作落實情況,將納入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
福建成為全國第一個全面實行“勞務實名制管理”的省份!
今年上半年,5月26日,“全國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臺”試點在濟南啟動。該平臺在住建部、中建協共同推進下,是實現建筑勞務實名制管理的有效手段。
據住建部相關負責人透露,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正在制訂全國統一的建筑工人信息數據標準,結合試點工作,接下來將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建企承擔責任
住房城鄉建設部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建筑勞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建市[2014]112號)中,首次提出“推行勞務人員實名制管理”。同時,明確建筑施工企業需要承擔的責任:
1、承擔工人的社保繳納,保障其合法權益。
建筑施工企業應與自有勞務人員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辦理工傷、醫療或綜合保險等社會保險,并按勞動合同約定及時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勞務人員本人;應不斷提高和改善勞務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保障其合法權益。
2、承擔勞務費用結算和工資支付責任。
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對所承包工程的勞務管理全面負責。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時,應對勞務費結算支付負責,對勞務分包企業的日常管理、勞務作業和用工情況、工資支付負監督管理責任。
3、承擔勞務人員的教育培訓責任。
建筑施工企業應對自有勞務人員的技能和崗位培訓負責,建立勞務人員分類培訓制度,實施全員培訓、持證上崗。
對新進入建筑市場的勞務人員,應組織相應的上崗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對因崗位調整或需要轉崗的勞務人員,應重新組織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對從事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等崗位的勞務人員,應組織培訓并取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后方可上崗。
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應對所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勞務人員的崗前培訓負責,對施工現場勞務人員持證上崗作業負監督管理責任。
實名制有哪些要求?
福建省在通知中要求:
1、總包單位負總責,建立由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組成的勞務實名制領導機構。
項目部應設立專門勞務管理辦公室,配備專(兼)職勞務員,明確責任分工,報建設單位備案。
2、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確總包單位實施實名制管理的條款,總包單位要在分包合同中約定分包單位實名制管理具體內容。
3、房屋建筑工程和有條件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應實施封閉管理。鼓勵在施工現場設立進出場門禁系統,采用指紋打卡、臉模識別、IC卡進出等技術實行電子打卡。
4、勞務人員進場后,要于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率應達到100%。
5、勞務工人進場,應簽訂進場承諾書;退場時,項目部應結清工資報酬,簽署“工人退場確認書”。
6、總包單位必須保管好勞務實名制管理資料,至項目竣工3年以上,以便備查。
7、住建部門實施差異化監管。對曾發生過欠薪或者存在較大欠薪隱患的項目部,要加大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勞務實名制管理。
文件全文:
關于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勞務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閩建筑[2016]34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6〕88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勞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建市〔2014〕112號)精神,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在總結福州、廈門市工程建設項目勞務實名制試點經驗基礎上,經研究,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全面推進項目勞務實名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實名制組織管理
總包單位對工程項目勞務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負總責,應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勞務管理制度,建立由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組成的勞務實名制領導機構。項目部應設立專門勞務管理辦公室,配備專(兼)職勞務員,明確責任分工,并報建設單位備案。項目部應制定勞資糾紛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勞資糾紛問題。
二、明確實名制管理責任
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確總包單位實施實名制管理的條款,并監督、檢查總包單位是否落實實名制管理。項目監理單位要協助建設單位督促抓好實名制管理。總包單位應加強對分包單位管理,在分包合同中約定分包單位實名制管理具體內容。
勞務分包單位負責本企業派出的勞務工人日常管理,落實勞務分包合同中約定的實名制管理義務,對勞務工人信息進行采集、核實并提交總包單位。直接聘用勞務工人的總包、專業分包單位對所聘用人員的信息采集與核實負責。
三、實施項目規范化管理
項目部應配備勞務實名制管理所必須的硬件設施設備。施工現場顯著位置應設置“勞務工人維權告示牌”和“考勤公示欄”、“工資公示欄”(標牌格式詳見附件,各地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房屋建筑工程和有條件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應實施封閉管理。鼓勵施工現場設立進出場門禁系統,采用指紋打卡、臉模識別、IC卡進出等技術實行電子打卡,落實實名考勤制度。
四、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應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載明雙方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簽訂率應達到100%。項目部應建立勞務工人花名冊,詳細記載勞務工人身份信息。班組長、勞務工人應與項目部簽訂進場承諾書,承諾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配合項目部落實勞務實名制管理。
勞務工人退場時,項目部應與勞務工人確認工作量,結清工資報酬,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簽署“工人退場確認書”。項目部應對勞務工人實施考勤,保存完整的考勤記錄資料,實行電子打卡的還應保存電子考勤信息。
按月公示勞務工人考勤情況和工資結算、發放情況信息,按月足額將工資發放給勞務工人本人。鼓勵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項目部應為需要的勞務工人申辦銀行工資卡。
五、健全資料臺帳管理
總包單位必須保管好勞務實名制管理資料,所有與勞務用工有關的資料,包括進場退場、勞動合同、務工考勤、工資發放、崗前培訓、糾紛調解等資料,均應妥善保管至項目竣工3年以上,以便備查。實行勞務分包的項目,還應當保存與勞務分包公司簽訂的分包合同。
六、推行實名制信息化管理
省廳完善“福建省建設從業人員綜合服務平臺”,整合勞務工人的身份信息、持證信息、培訓信息、誠信記錄等信息,并向各級主管部門和企業提供數據對接服務。鼓勵企業實施勞務工人信息化管理,對人員的用工信息、工資支付信息予以記錄,并實現與主管部門的信息數據互聯互通。鼓勵條件成熟的設區市建設建筑行業實名制管理系統平臺。
七、加強實名制監督管理
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全面部署轄區內企業建立實名制管理制度,督促在建項目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落實,將實名制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
各地建設主管部門應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對被人社部門認定為創建“無欠薪項目部”的,可以減少檢查次數直至免予檢查;對曾發生過欠薪或者存在較大欠薪隱患的項目部,要加大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勞務實名制管理,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欠薪問題發生。對符合“欠薪黑名單”管理情形的,應按規定納入“欠薪黑名單”。
附件:
1.福建省建筑施工現場農民工維權告示牌
2.簡易勞動合同書
3.工人進場承諾書
4.工人退場確認書
5.班組長進場承諾書
6.班組長退場承諾書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