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深化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推廣工程總承包制,提升工程建設質量和效益,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
新20條頒布
《若干意見》以問題為導向,針對工程總承包模式、工程總承包企業和項目經理基本條件、轉包及違法分包界限、工程總承包企業義務和責任、工程總承包項目辦理監管手續條件等關鍵環節明確了政策,提出了20條意見和措施。
倡導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若干意見》明確,建設單位在選擇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時,應當本著質量可靠、效率優先的原則,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政府投資項目和裝配式建筑應當積極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明確工程總承包企業及項目經理的基本條件
根據《若干意見》,建設單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標或者直接發包的方式選擇工程總承包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或者施工資質,相應的財務、風險承擔能力,同時具有相應的組織機構、項目管理體系、項目管理專業人員和工程業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取得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擔任過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者施工項目經理,熟悉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同時具有相應工程業績。
明晰轉包和違法分包界限
《若干意見》對轉包和違法分包進行了界定!度舾梢庖姟访鞔_,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以在其資質證書許可的工程項目范圍內自行實施設計和施工,也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或者經建設單位同意,直接將工程項目的設計或者施工業務擇優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同時,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加強對分包的管理,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轉包,也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設計和施工業務一并或者分別分包給其他單位。工程總承包企業自行實施設計的,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工程主體部分的設計業務分包給其他單位。工程總承包企業自行實施施工的,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業務分包給其他單位。
工程總承包企業全面負責項目質量和安全
《若干意見》明確了工程總承包企業的義務和責任:工程總承包企業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全面負責。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企業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工程總承包企業負責。工程分包不能免除工程總承包企業的合同義務和法律責任,工程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明確監管手續辦理條件
《若干意見》要求,按照相關法規規定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工程總承包項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單體工程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詞條“門”由行業大百科提供)可以根據工程總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確定的設計、施工企業,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相關許可和備案表格,以及需要工程總承包企業簽署意見的相關工程管理技術文件,應當增加工程總承包企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等欄目。
工程總承包企業自行實施工程總承包項目施工的,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業務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完成的,施工企業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組織分包企業配合建設單位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
住建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作用,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更好地實施和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工程總承包是國際通行的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是深化我國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增強企業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重要途徑。為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作用,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更好地實施和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重要意義
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以下簡稱工程總承包企業)受建設單位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
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有利于引導建設單位重視投資決策的科學性,提高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初步設計的深度和有效性,降低投資風險;有利于明確建設責任主體,落實工程總承包企業責任,發揮工程總承包企業的技術優勢和項目管理優勢,提高工程建設水平;有利于實現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各階段工作的深度融合,實現技術、人力、資金和管理資源的高效組合,提高工程建設效率,縮短工程建設周期;有利于加快培養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專業人才,打造一批具有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和試運行等工程總承包能力的國際型工程公司,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有利于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扼制違法發包和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有利于加快與國際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軌,開拓國際承包市場,帶動我國技術、機電設備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進勞務輸出,提高我國企業國際競爭力。
二、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
建設單位在選擇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時,要打破傳統分階段發包的思維模式,本著質量可靠、效率優先的原則,進行多種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比選,并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倡導政府投資項目積極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工程總承包的方式可由建設單位根據項目實際需要自行確定,可以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總承包、設計—施工總承包(D-B)、設計—采購總承包(E-P)、采購—施工總承包(P-C)等工程總承包方式。
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建設單位可以根據自身資源和能力,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進行項目管理,并依照合同對工程總承包企業進行監督。
三、完善工程總承包管理制度
(一)推進以工程總承包方式進行發包
建設單位可以依據初步設計,以確定的建設規模、建設標準、投資限額及工程質量、進度要求為標的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在設計方案、建設標準、投資限額確定的條件下,建設單位也可以依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
選擇工程總承包單位宜采用綜合評估法,綜合評估因素主要包括工程總承包報價、項目管理組織方案、設計技術方案、設備采購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計劃、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等。
工程總承包項目計價方式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可以采用固定總價、固定單價或者成本加酬金等方式。
(二)明確工程總承包企業資質要求
承擔工程總承包業務的企業,應具有相應的工程設計資質或施工總承包資質,并在其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開展工程總承包業務。工程總承包企業開展工程總承包業務時,應具有與工程總承包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項目管理體系和項目管理專業人員。
(三)明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注冊監理工程師),擁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專業技術知識,熟悉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具有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經驗,并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完善工程總承包項目分包管理制度
對于依法承攬的工程總承包項目,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以在其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自行實施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和施工,也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或者經建設單位同意,不再通過招標方式將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或施工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企業。
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企業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工程總承包企業負責。工程分包不能解除工程總承包企業的合同義務和法律責任,工程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轉包,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設計、施工業務全部分包給其他單位承包。
(五)完善工程總承包監管制度
按照相關法規規定須進行施工圖審查的工程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分階段按單體工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可以分階段按單體工程進行施工圖審查。
工程總承包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工程總承包企業向分包企業發出的中標通知書或與勘察、設計、施工企業簽訂的分包合同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并在相關表格中增加“工程總承包企業名稱”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姓名”欄目。
工程總承包企業自行實施工程總承包項目施工的,應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業務分包的,施工分包企業應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要工程總承包企業簽署意見的相關工程管理技術文件表格,應增加工程總承包企業欄目。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組織相關分包企業配合建設單位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工程保修責任書由工程總承包企業簽署。
四、提升企業工程總承包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企業組織機構
工程總承包企業應根據開展工程總承包業務的實際需要,及時調整和完善企業組織機構、專業設置、人員結構,形成集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各階段項目管理于一體,技術與管理密切結合,具有較強工程總承包能力的組織體系。
(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高度重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控制經理、設計經理、采購經理、施工經理、安全經理等工程項目管理人才的培養。加強項目管理業務培訓,并在工程總承包項目實踐中鍛煉人才、培育人才,培養一批符合工程總承包業務需求的專業人才隊伍,為開展工程總承包業務提供人才支撐。
(三)加強項目管理體系建設
工程總承包企業要不斷建立完善包括技術標(詞條“技術標”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準、管理標準、編碼體系、定額體系、QHSE管理體系在內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標準體系。積極推廣應用先進實用的項目管理軟件,建立與工程總承包管理相適應的信息網絡平臺,提高數據統計、分析和項目管理能力。
五、加強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組織和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工作,加強領導,統籌安排。要加強宣傳,積極推廣工程總承包項目經驗,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各方主體對工程總承包的認識。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明確管理部門,推進各項制度措施落實。要加強與財政、稅務、審計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解決制約工程總承包發展的有關問題。
(二)發揮行業組織作用
充分發揮行業組織橋梁和紐帶作用,在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過程中,行業組織要積極反映企業訴求,協助政府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組織開展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人才培訓,推動國內工程公司與國際接軌,開展工程總承包企業經驗交流,促進各行業工程總承包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