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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2日住建部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017版示范文本)》,新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執行,原示范文本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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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為什么要出臺2017版施工合同
2013版施工合同頒布以來,對于規范承發包雙方行為、防止和解決糾紛以及促進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等方面發揮了較大的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法律規范的完善,2013版施工合同在實踐過程中逐漸暴露出以下問題,修訂勢在必行......
02、2017版施工合同遵循的4條原則
一.是合法性原則
二.是適當引導原則
三.是實踐性原則
四.是先進性原則
03、2017版施工合同的主要特點
第一,2017版施工合同借鑒國內外相關合同文本的成功經驗
第二,調整完善了合同結構體系
第三,完善了合同價格類型
第四,更加注重對發包人、承包人市場行為的引導、規范和權益平衡
04、2017版施工合同與舊版合同的差異
1.1.4.4 條:缺陷責任期 的差異
14.1 竣工結算申請 的差異
15.2 缺陷責任期 的差異
15.3 質量保證金 的差異
15.3.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的差異
15.3.3 質量保證金的退還 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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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17版施工合同下載方式
說明
為了指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為了便于合同當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一)合同協議書
《示范文本》合同協議書共計13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合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和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文件構成、承諾以及合同生效條件等重要內容,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二)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是合同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工程建設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合同條款共計20條,具體條款分別為:一般約定、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期和進度、材料與設備、試驗與檢驗、變更、價格調整、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驗收和工程試車、竣工結算、缺陷責任與保修、違約、不可抗力、保險、索賠和爭議解決。前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在使用專用合同條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專用合同條款的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的編號一致;
2.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對專用合同條款的修改,滿足具體建設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條款;
3.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有橫道線的地方,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二、《示范文本》的性質和適用范圍
《示范文本》為非強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適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的施工承發包活動,合同當事人可結合建設工程具體情況,根據《示范文本》訂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合同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