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窗(詞條“防火窗”由行業大百科提供)的使用有較長的歷史,最早的防火(詞條“防火”由行業大百科提供)窗是鋼質防火窗,其技術指標依據GB16809-1997《鋼質防火窗》,對窗扇自動關閉并不做指標要求,但有隔熱性要求。GB16809-1997《鋼質防火窗》后來經修訂,2008年發布了GB16809-2008《防火窗》,增加了活動式防火窗的熱敏感元件靜態動作溫度、窗扇關閉可靠性、窗扇自動關閉時間要求和試驗方法。這主要是基于沒有窗扇自動關閉功能的防火窗不安全的考量。防火窗也更加多樣化,按框架材料分為鋼質防火窗、木質防火窗、鋼木復合防火窗以及其他材質防火窗等,按耐火性能分為隔熱性防火窗和非隔熱性防火窗。隔熱性防火窗又分甲級、乙級、丙級等多個級別。
“耐火窗”在我國標準體系中并無明確的術語定義,是目前門窗行業對具有耐火完整性的建筑外窗的一種習慣叫法。所謂“耐火窗”是隨著《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的實施才逐步投入使用的新型產品。按照該規范要求,具有耐火完整性的窗,需要按照《鑲玻璃構件(詞條“構件”由行業大百科提供)耐火試驗方法》(GB/T12513-2006)的規定試驗,滿足相應耐火完整性0.5h或1.0h的要求。但該類窗是否須具備自動關閉功能,規范并無明確規定,由此也產生了歧義。然而在具體實踐中,對于此類窗,即非隔熱鑲玻璃構件(帶活動扇),消防檢測部門要求活動窗扇安裝窗扇啟閉控制裝置,并按照《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GB/T12513-2006)和《防火窗》(GB16809-2008)進行檢測。針對行業間的不同理解,《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國家標準管理組也做出解釋,認為此類窗要盡量具備窗扇自閉功能。建筑外窗有耐火性能(完整性)要求,其實隱含了安全性要求的前提,即窗的自閉裝置至少具有熱敏感元件自動控制關閉窗扇的功能,否則窗戶的火災安全性無保證。“耐火窗”作為建筑外窗需要日常通風,常處于開啟狀態,家庭成員由于外出原因,住宅常處無人狀態,如果外窗不具備自閉功能,那么火災時無異于形同虛設,留下極大的安全隱患。
因此,把“耐火窗”理解為具有熱敏感元件自動控制關閉窗扇的功能的非隔熱防火窗,是對耐火窗比較科學合理的定位。這樣的理解也可以在2017年7月1日起實施的江蘇省《住宅設計標準》(DGJ/J26-2017)得到佐證,該標準基于新建規的相關規定,明確要求用于住宅避難間的外窗具備火災時熔斷器熔斷后自動關閉功能。敞開連廊內側距住宅建筑(詞條“住宅建筑”由行業大百科提供)外墻不大于2米時,面對連廊開啟的外窗應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防火玻璃窗,需具備火災時熔斷器熔斷后自動關閉功能。
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中,“耐火窗”主要作為建筑外窗使用,如建筑高度54米以上住宅樓避難間、建筑物采用B1、B2級外保溫材料時、住宅樓敞開連廊所面對的建筑外窗以及當建筑物上下開口之間設置防火玻璃墻時等情況。傳統防火窗主要是甲級、乙級、丙級防火窗,具有一定的耐火隔熱性,常應用于室內防火分區的防火墻或隔斷,如建筑物與中庭(詞條“中庭”由行業大百科提供)相連同的門窗、室內步行街兩側商鋪、100米以上的避難層(間)、高層病房樓等。
傳統防火窗的材質通常為鋼質、木質、鋼木復合等,玻璃為A類隔熱型防火玻璃或C類非隔熱型防火玻璃。鋼質防火窗雖堅固耐用,耐火隔熱性佳,但保溫(詞條“保溫”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性能、密封性能差,不耐腐蝕和氣候老化,其外置的閉窗器及溫感支撐裝置缺乏輕巧美感,滿足不了建筑外窗的使用要求和審美要求。“耐火窗”一般選用鋁合金(詞條“鋁合金”由行業大百科提供)、塑鋼作為窗體型材,玻璃選用C類非隔熱型防火玻璃。“耐火窗”的耐火性能比傳統防火窗略差,但克服了傳統防火窗不能用于建筑外墻的缺點。目前國內已有廠家開發出了可用于建筑外墻的鋁合金(詞條“合金”由行業大百科提供)、塑鋼類非隔熱防火窗,具有熱敏感元件自動控制關閉窗扇的功能,并可隱蔽安裝,結構更加輕巧美觀,代表了未來防火窗新的發展趨勢和潮流。
基于傳統防火窗主要應用于室內的特點,它重點強調的是其耐火性能,并有一定氣密性能和抗風壓性能,而對水密性能、保溫性能、啟閉力不做要求。而用于建筑外窗的“耐火窗”性能要求更為苛刻,除了要滿足GB16809-2008《防火窗》要求外,還應滿足相應建筑外窗的產品國標要求(如GB/T8478-2008《鋁合金門窗》),耐火完整性屬于建筑門窗諸多性能指標之一。
綜上所述,所謂“耐火窗”,就是能夠全面滿足建筑外窗性能要求、具有熱敏感元件自動控制關閉窗扇功能的非隔熱防火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