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要求,進一步簡化我市建筑節能領域行政管理事項,近日,市住建委研究制定了《關于取消北京市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中明確規定:即日起我市新申請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手續的工程,取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事項。對于取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的工程,不再辦理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備案。《通知》還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建筑節能責任進行了規定。取消建筑節能設計備案事項后,市、區兩級住建委應加強建筑節能工程的事中事后監管。
該《通知》發布之日起執行。《關于加強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監督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05〕709號)同時廢止。《關于取消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備案事項的通知》(京建法〔2017〕10號)中與該《通知》不一致的內容,以該《通知》為準。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取消北京市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事項的通知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建設(開發)單位,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要求,我市決定取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事項。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發文之日起,我市新申請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手續的工程,取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事項。取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的工程,不再辦理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備案。《關于取消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備案事項的通知》(京建法〔2017〕10號)中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內容,以本通知為準。
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且涉及建筑節能內容的,應重新履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程序。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建筑節能專項驗收。
三、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節能分部工程施工。
四、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建筑節能有關技術標準、節能設計文件、節能工程承包合同,加強對節能分部工程的監理。
五、市、區兩級住建委要加強對民用建筑工程執行建筑節能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市、區兩級住建委執法機構在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中,要加強對建筑節能分部工程施工質量的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進行查處。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關于加強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監督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05〕709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