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馮遠:加強執行合理工程建設工期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建筑西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馮遠
目前,在競爭激烈的建筑市場中,工期多為業主單方要求,無論合理與否,設計、施工方只能被動接受。因此普遍存在工程建設工期不足的現象,致使許多工程品質不高,建設質量有可能得不到保證。這一現象不利于中國建設行業的升級換代,也不符合國家“高質量發展”的要求。
《中國建設報》記者獲悉,針對這一現狀,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建筑西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總工程師馮遠聯名全國政協委員王翠坤、王美華帶來了關于加強執行合理工程建設工期的建議。
馮遠指出,建設項目片面追求速度,不合理壓縮工期可能造成如下問題:
一是勘察設計質量得不到保證,建筑品質不高。設計工作處于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前端,若設計功能考慮不全面、細節深度不達標,可能造成施工中返工,致使建設成本增大,也易留下安全隱患。還可能導致建筑使用過程維修工作量大,維護成本高,在節能與環保上難以滿足可持續性發展要求,對建筑整個服役期產生重大影響。當工期被不合理壓縮時,可能造成勘察簡化、地質災害評估不充分、選址不當等導致建筑不安全的問題。我國建筑平均壽命偏短(據原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說,中國建筑平均壽命僅25-30年),未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就拆除,與功能不滿足要求、品質不高有很大關系。
二是容易引發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任意壓縮施工工期易使施工過程簡化,施工操作規程難以全面實施,基層工序流程和驗收檢查不到位,增加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風險,也可能留下建筑質量安全隱患。例如,為搶工期,在混凝土澆筑后強度未達到要求時就拆除支撐,極易產生梁下撓、裂縫現象,造成質量問題;在防護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即開始作業,發生支撐架垮塌事故,造成施工人員傷亡等。甚至,有的建設項目為搶進度,出現“三邊工程”,工程質量、安全隱患和成本造價等問題突出。
三是損害從業人員身心健康,扼殺工作激情和創造力。壓縮工期導致從業人員長時間加班加點超負荷工作,會磨滅工作激情,減損對工作的熱愛,扼殺創新能力。壓縮工期帶來的搶工作業,增大了勞動強度,使從業人員處于連續高度緊張作業狀態,有損身心健康,也違背了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此外,因房屋預售或節日慶典需要而帶來的短期搶工,也會導致勞動力配置失衡,擾亂企業有序管理,不利于建筑企業的健康發展。
為保障合理工程建設周期,馮遠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加強法律保障,提高不合理壓縮工期行為的違規成本。住建部1993年印發《全國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額管理規定》、2016年印發《全國建筑設計周期定額》,國務院發布《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2017年10月7日修正版)。盡管文件中已明確規定了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并且規定了相應的罰則,但全國仍普遍存在工程建設周期不足的問題,表明上述文件的約束效力和執行力度還不夠。因此建議加大對不合理壓縮工期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加違法成本,促使合同工期確定階段更為謹慎,以此來約束合同工期主導者的行為,提高合同工期確定的科學性和可實施性。02
二是強化監管力度,在建設程序中加大對工期合法性的審查。建議在招投標文件備案時,根據建設工程規模及工程性質,評估備案文件中的工期要求是否合理,對少于合理工期的合同,要求制定者提出制定依據,如依據不充分則責令修正,否則不予以通過。
三是倡導科學合理的建設發展理念,使保障合理工期成為行業共同目標。引導建設各方重視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充分認識到工期管理對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建設“品質工程”的重要意義。高質量的工程,必然需要合理的工期。
馮遠表示,在全國工程建設普遍追求速度的情況下,需要在立法保障、監管審查、宣傳引導上同時發力,加強執行合理工程建設工期,使中國由“建設大國”發展成為“建設強國”,實現‘百年建筑’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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