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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回看:2019年7月31日,住在昆明幸福鄰里小區26棟的潘大媽剛走到單元樓下,就被樓上掉下的瓷磚砸中頭部,造成肢體偏癱,到目前為止已經花去了30多萬元的醫藥費,由于一直無法找到高空拋物者,潘大媽的家屬將26棟2層以上的225名住戶和物業公司告上法庭。
2020年1月15日,潘大媽終于拿到了等待近1年的判決書。
天降瓷磚砸中老人
2019年7月31日中午11點,潘大媽和女兒外出回家,剛走到單元樓下,突然一片巴掌大的瓷磚從高空墜下,正好砸中了潘大媽的頭部,潘大媽隨即倒地不起。
目擊市民拍攝的畫面中,潘大媽被砸中后倒在了綠化帶里,女兒用手按住了她頭部的傷口,但仍血流不止。
隨后,潘大媽被120送往附近醫院救治,之后又在云南新華醫院、昆明市延安醫院、云南省第三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共花費233326.43元,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潘大媽傷殘等級為二級,造成肢體偏癱,后期醫療費評估為60000元整。
做了一段時間的康復治療,2020年春節后潘大媽回到了祿勸老家由老伴照料。潘大媽的女兒說,自己和丈夫在昆明打工,租住的幸福鄰里小區是公租房小區,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月租600多元。母親來昆明原本是來幫忙帶孩子的,不想遭此橫禍,現在一家人已經債臺高筑,苦于一直找不到高空拋物者,只能將26棟2層以上的225名住戶和云南巨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云南巨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昆明第九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索賠。
平均每家分攤3600多元補償款
在法庭審理過程中,部分被告及被告代理人向法院一一舉證,證明事發當時并不在場,應與本案的侵害行為無關,而原告主張侵害行為與被告有關的主要依據,只有其女兒和現場居民張某某的警方詢問筆錄,沒有任何的視頻監控,因此被告要求原告潘大媽撤銷對其的起訴。
庭審持續了4個多小時,因案情復雜,法庭擇期宣判。
1月15日,潘大媽女兒終于拿到了判決書。
云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滿林強介紹:“判決的結果是由221名被告,承擔80%的責任,合計是789344.58元,由被告物業公司承擔20%的責任,合計金額是197336.14元,總的合計金額是986680.72元。最終下來平均每一家是要分攤3600多元補償款。”
老人目前的狀況怎么樣呢?潘大媽的女兒說:“就跟之前做完康復是一樣的,反正這輩子就這樣了!
后記:
我們生活的城市在不斷長高,長高之后,這些年也不斷的發生了一起起“高空拋物”、“高空墜物”傷人的事件。
高空拋物,顧名思義,就是在高空有人主觀行為向外扔下物品。這種“拋物”行為,是一種極其危險方式危害公眾安全的行為,理當嚴厲譴責和依法打擊。
高空墜物,就是非人為行為,在高空有物品墜下,比如說窗戶、玻璃、外墻石材、外墻磚等等。
高空拋物,誰拋的誰承擔責任,毫無異議。但,高空墜物又應該怎么來界定責任呢?特別是墜下來的是外墻上的門窗?
在法律上好像還沒有專門就這個“高空墜物”責任進行明確而清晰的界定,這就給我們每位住在高層的住戶敲響了警鐘,說不定哪一天,誰家的外墻磚或窗戶,就因為質量問題墜落下來砸傷行人,莫名就會背上一個沉重的法律賠償責任。
由此可見:一、開發商的工程質量很關鍵;二、物業的日常維護巡查,也很關鍵。讓我們轉發呼吁,盡快出臺關于建筑物的外墻石材、面磚和窗戶脫落的質量問題方面的法律界定和針對物業的日常巡查管理辦法。
否則,以后走在高樓下的人們沒有安全感,而住在高樓里的住戶們也會提心吊膽、夜不能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