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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發改委官網發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 確保工程安全質量的通知》重點如下:
1、超大體量公眾建筑、超高層(詞條“超高層”由行業大百科提供)和重點地段建筑作為城市重大項目管理。
2、100米以上建筑應嚴格執行超抗震設防審批
3、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4、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
5、項目單位和法定代表人對項目建設的安全質量負總責
6、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放眼世界,除了美國紐約新建成于2014年的世界貿易中心高度為541米,還有幾個超過500米的建筑集中在中東地區,例如建成于2010年、828米高的迪拜哈里發塔,建成于2012年、601米高的麥加皇家鐘塔。
中國超過500米的超高層建筑,始于2004年建成的臺北101大廈,高度508米。隨后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紛紛出現高度超過500米的超高層建筑,其中最高的上海中心高度達632米,深圳平安國際金融中心599米,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30米,天津周大福濱海中心530米。中國已經成為擁有超過500米超高層建筑最多的國家。
“城市與建筑風貌是城市外在形象和內質精神的有機統一,建筑限高有利于打造更多符合城市風貌和‘適用、經濟、綠色、美觀’方針的建筑,從而實現更長遠的發展。”住建部科技委質量安全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鄭實接受采訪時表示。
正在建設的高樓。圖片來源:新華網
“限高”是如何逐漸加碼的?
根據《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在我國,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詞條“住宅建筑”由行業大百科提供)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單層公共建筑(詞條“公共建筑”由行業大百科提供),且高度不大于100m的,為高層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為超高層建筑。
早在2016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就提出,要強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層建筑設計管理,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評估制度。2019年9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的指導意見》強調,嚴格控制超高層建筑建設,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加強超限高層建筑抗震、消防、節能等管理。2020年4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的通知》更提出,嚴格限制各地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
近年來,對于新建高層建筑,政策日趨嚴厲,從定性要求“嚴格控制超高層建筑建設”,到提出具體限高量化指標;從“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到此次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都顯示出這一趨勢。
新建摩天大樓為何被限?
鄭實表示,隨著建造技術的進步,為了提高土地使用率,高層、超高層建筑不斷涌現。從節約城市土地、集聚社會資源、提高運行效率的角度來看,高層建筑在城市的發展中有其合理性。
世界高層建筑與都市人居學會(CTBUH)發布的《2020高層建筑年度回顧》顯示,中國150米以上的建筑達到2395座,200米以上建筑達823座,300米以上達95座,三項指標均保持全球第一。
為何很多地方熱衷建造超高層建筑?鄭實認為,資源聚集會使城市的運行更加高效。近些年來,建造技術的進步也使建造超高層建筑更容易實現。同時,土地價格的上漲也使超高層建筑帶來的造價成本提高不再是主導因素,加之很多地方以建筑高度作為城市現代化的“象征”。所以越來越多的摩天大樓拔地而起,競相突破著城市天際線的記錄。
鄭實表示,摩天大樓看起來“挺拔壯觀”,但超高層建筑背后的“代價”卻不容忽視:超高層建筑可能會損害城市傳統風貌,放眼望去整個城市成了“混凝土森林”;平面使用率降低、加大耗能、導致交通擁堵,產生光污染和熱島效應,不利風環境乃至使地面沉降;超高層建筑材料與設施要求高,抗震技術復雜,從而提高工程造價和運維成本;一旦發生火災或者事故,超高層部分無法從外部撲救,救援就會非常困難。
“限高”的一個重要考慮是消防安全。鄭實以消防救援為例介紹,世界上消防車最高作業高度是101米,但作業場地面積和承載要求都很高。而在滅火救援中,消防車實際能有效發揮作用的撲救高度一般是50米以下,超高層建筑主要靠完善建筑自身的消防設施進行自救、保障安全。對于建筑高度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而言,逃生疏散時間太長,消防設施技術復雜,管理運維要求極高,安全風險變大,所以需要進行特殊論證。
縣城住宅為何也限高?
最近,對縣城新建住宅進行限高也成了熱議的話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十五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規定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應不低于70%,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
“相比于城市,縣城的土地資源沒有那么緊張,要倡導綠色低碳建設、保護環境生態、維護傳統風貌。”鄭實說。
鄭實表示,6層住宅相比單層建筑,土地使用集約高效;相比高層建筑,工程造價低,技術容易保證,同時與當地消防救援能力\要求也相匹配。如果是18層住宅,基本就是縣城消防救援能力的高度極限,所以要求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
近年來,有些縣城盲目建設高層住宅,這超出了當地經濟合理承受能力和運維管理水平,嚴重影響了其原有的風貌特色,同時也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破壞,高樓林立并不意味著舒適宜居。鄭實說,通過對縣城新建住宅進行限高,有利于保護當地的傳統歷史風貌,加強建筑與原有風貌的有機融合,更好地將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氣息結合在一起。
“表面看,縣城和大城市限高尺度很不一樣,但建筑限高原因其實是相通的。”鄭實說,如傳統風貌影響、交通擁堵、土地溢價帶來的對建造成本的忽略、消防救援能力都會遇到瓶頸等問題。
附原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項目管理 確保工程安全質量的通知
發改投資規〔2021〕9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近年來,各地方不斷加強基礎設施等領域建設項目管理,工程安全質量水平不斷提高。但仍有一些項目管理不嚴,相關管理規定落實不到位,造成工程質量下降、安全隱患增加。為進一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堅持質量第一,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項目審核把關
(一)規范履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程序。
嚴格按照《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履行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程序。政府投資項目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企業投資項目要根據《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等有關規定,履行核準或備案手續。未按規定履行審批(核準、備案)程序、不符合規定的建設條件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二)在前期工作階段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管理。
項目單位應當提高項目前期工作質量,確保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項目申請報告等文件的深度達到規定的要求。規劃選址階段要優化工程選址方案,盡量避免風險較大的敏感區域。可行性研究報告要對涉及工程安全質量的重大問題進行深入分析、評價,提出應對方案。初步設計要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提出安全質量防護措施,并對施工方案提出相應要求。
(三)嚴把超高層建筑審查關。
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的通知》,把超大體量公眾建筑、超高層建筑和重點地段建筑作為城市重大建筑項目進行管理。
其中,對100米以上建筑應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與城市規模、空間尺度相適宜,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確需建設的,要結合消防等專題論證進行建筑方案審查,并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
(四)落實項目決策咨詢評估制度。
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在審批(核準)項目時按照有關規定應委托咨詢評估的,必須先完成委托咨詢評估程序,再作出審批(核準)決定。評估機構要加強對工程安全質量的評估,對出具的評估論證意見承擔責任,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評估質量評價管理。
二、嚴格執行項目管理制度和程序
(一)嚴格落實“項目四制”。
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單位和法定代表人對項目建設的安全質量負總責。落實招標投標制,按照《招標投標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等要求做好項目招投標工作,并將強制性安全質量標準等作為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落實工程監理制,監理單位要認真履行監理職責,特別要加強對關鍵工序、重要部位和隱蔽工程的監督檢查。落實合同管理制,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材料采購和工程監理等要依法訂立合同,并明確安全質量要求以及違約責任等。
(二)科學確定并嚴格執行合理建設工期。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基礎上科學確定合理建設工期,防止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嚴格執行建設工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確需調整工期的,必須經過充分論證,并采取相應措施,通過優化施工組織等,確保工程安全質量。
(三)嚴格工程造價和建設資金管理。
項目招標投標確定的中標價格要體現合理造價要求,杜絕造價過低帶來的安全質量問題。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落實到位,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不得隨意縮減政府投資計劃明確的投資規模。嚴禁轉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資資金。
(四)嚴格組織項目竣工驗收。
項目建成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竣工驗收,將工程質量作為竣工驗收的重要內容。工程質量達到規定要求的,方可通過竣工驗收;工程質量未達到要求的要及時整改,直至符合工程質量相關驗收標準后,方可交付使用。
(五)嚴格做好項目檔案工作。
督促項目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項目檔案管理,做好項目審批、實施、竣工驗收等各環節有關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移交等工作,確保資料無缺失遺漏。
三、加強項目實施事中事后監管
(一)加強投資法規執法。
強化《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制度執行,加強對本地區投資項目特別是備案類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將項目是否按照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等進行建設作為核查重點。
(二)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監管。
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對項目單位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中的監管責任人“三到現場”,以及各級發展改革部門組織開展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均要將工程安全質量作為重要監管內容,對于發現的工程安全質量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地方安排的政府投資也要參照上述要求加強工程安全質量監管。
(三)發揮審計、督查等監督作用。
積極配合關于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管理的審計、督查等。對發現的工程安全質量等問題,要督促有關地方和單位限期進行整改。
(四)加強社會監督。
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施工現場公示,積極接受社會監督。對有關單位、個人和新聞媒體反映的工程安全質量問題,要按規定認真核查處理。
四、強化工程安全質量問題懲戒問責
(一)加強安全質量事故懲戒問責。
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項目單位、監管責任單位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以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工程質量問題懲戒問責。
對于工程質量存在重大問題的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除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外,各級發展改革部門還應按照《政府投資條例》《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采取通報批評、停止撥付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在一定時期和范圍內不再受理該項目單位資金申請報告、將相關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等措施,對相關單位和人員予以懲戒。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安全質量工作,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層層壓實責任,切實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不斷提高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確保工程安全。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