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上述樣品進行CIE色度測試,并采用CIE推薦的甘茨(Gans)白度公式
W
G,10=Y
10-800x
10-1700y
10+813.7
及亨特(hunter)白度公式
W
H=100-[(100-L)
2+a
2+b
2]
1/2
進行了計算,結果列于表2。
從表中看出采用Ganshe和Hunter白度公式很難與目視結果相一致。故對透明玻璃需要新的白度公式來評價。
2.4 透明玻璃白度公式的選用與測試結果建立符合心理、物理的白度計算公式應滿足以下條件:
(1)在系列白度樣品的對比中,要使得計算的白度值與觀察者的平均目視評價結果相符或相近。
(2)采用CIE推薦的照明和觀察條件。
(3)公式對普通透明浮法玻璃低白度也能測量。
根據上述條件,建立白度公式的步驟為:

通過查閱大量國內外文獻,并進行了大量測試工作,經過擬合證實,我們認為Simmingskold&jonsson的F公式較為適宜玻璃“白度”的測定。
F={900[(x"-x"
0)
2+(y"-y"
0)
2]+[(1-y/100)/2]
2}
0.5-0.04
F為無色因素越低表示玻璃“白度”越好。
根據測試結果,我們認為將光源C改變目前常用的光源D
65,更能接近觀測者排序。
經改變后的公式
F={900[(x-x
0)
2+(y-y
0)
2]+[(1-y/100)/2]
2}
0.5-0.04
式中x0=0.3138,y=0.3310
x=X/X+Y+Z
Y=Y/X+Y+Z
X、Y、Z為CIE色品坐標。
舉例:某樣品X=79.17,Y=84.99,Z=90.43分別代入式(2)、(3)中將x=0.3810,y=0.338,將x、y、z、x0、y0值代入式(1)中得F=0.1405,根據上述計算方法將A、B、C、D、E樣品進行計算。測試結果與目視結果如表3。從表3可以看出F白度公式基本與觀測者評價相符,為此選用該公式作為玻璃“白度”的定量評價標準。

3 應用
通過實驗室小試研究中試實驗,在中國耀華玻璃集團股份公司500t/d浮法線首家采用復合脫色劑,對玻璃進行脫色,效果良好。玻璃透光率提高,玻璃“白度”公式進行定量評價,結果如表4。

4 結論
(1)對
平板玻璃玻璃“白度”評價方法是適宜的。
(2)玻璃“白度”定量評價可進一步提高浮法玻璃質量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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