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懸念已久的第六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終于揭開面紗。根據方案,國務院新組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再保留建設部。
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在解釋改革方案時稱,組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為了“推動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住房問題,加強城鄉建設統籌”。
相比此前外界對國務院大部制改革的諸多期待與想象,此次改革方案并未“驚艷”開場。分析人士稱,本次改革要義在于職能轉換,而非具體機構的撤并。
根據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議程,新組建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部長人選將于3月17日公布。分析人士稱,一俟人事落定,住房保障職責更加明晰的新建設部將正式進入工作狀態。
新名稱隱喻新職能
建設部一位官員透露,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建設部原有的司級部
門和職責將重新進行調整。至于如何調整和界定,還需由中編辦與相關部委協商。
根據改革方案,建設部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整合劃入新組建的交通運輸部。與之相適應的是,一年一度的全國建設工作會議公交系統將不再參加。上述建設部官員稱,除了城市客運外,城市園林、城市供水節水和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等業務,也將和水利部進行協調調整。
經過調整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主要職責精簡為: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政策,統籌城鄉規劃管理,指導全國住宅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監督管理建筑市場、建筑安全和房地產市場等。
方案要求,為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要求國家發改委進一步轉變職能,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集中精力抓好宏觀調控。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應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形成更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這樣的表述,都將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的職能產生影響。另悉,國土資源部在此次機構改革中沒有涉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對本報表示,建設部相應職能與司局的調整一定會波及到地方,在職責定位、職能統一上,市縣政府的垂直機構也會做出調整,但是不一定會完全對口,因為市縣政府面對的市場情況并不盡一致。“本次部委調整,我最看重的是職能的轉換。但是,至于建設部的改革何時會顯現出明顯的效果,很難有明確的時間表。”汪玉凱說。
強烈的民生訴求
建設部的新名稱也成為外界觀察今后地產
行業政策風向與資源分配的
窗口。自去年以來,內地地產市場的路線圖在經歷多個官方紅頭文件的映襯下,已若隱若現。兩會期間的《政府工作報告》關于地產的逾500字描述,更是實質性地將地產市場截然分為保障房市場與商品房市場。
本報采訪的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建設部的職能在經歷重組后已相當明晰,未來地產業的公共政策趨向也不容置疑。
“住房”二字首次進入建設部的新名稱,在外界看來也是意義非凡。全國人大代表、大連市市長夏德仁對本報表示,這一變化體現了民生地產的強烈訴求。
“接下來就是在住房保障上發揮地方智慧的時刻了。大連市將對廉租房應保盡保,對中低收入家庭每年將提供至少80萬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夏德仁說。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地產集團董事長皋玉鳳稱,住房問題前置是經濟發展中的需要,亦代表了政府對住房市場化改革以來問題的反思。
“以前是叫建設部,大多關注基本建設,這次改成住宅和城鄉建設部,把住宅放到前邊,我的理解是政府對當前住房體系的重視,作為重點看待,一定要做得更好。”皋玉鳳說。
除“住房”二字外,“城鄉建設”也在10年后再次寫入建設部的正式稱謂。1982年到1988年間,建設部全稱“城鄉建設與環境保護部”,1988年之后改稱“建設部”,20年后,城鄉建設再次回歸、并被刻意強調為新建設部的重頭使命。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社科院城市與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張泓銘認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組建更加準確和明顯地傳達了未來樓市調控的思路,即增強住房保障功能,并把民生住房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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