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要求,檢查、配齊能源計量檢測器具并按要求定期計量檢定;編制能源計量器具臺帳;確定需要抄表記錄的能源基礎管理點。建立網絡化的能源統計體系并與企業現有的成本核算制度統一。根據當前基礎用能的情況,結合GB21340《平板玻璃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確定企業的能源管理的基準,結合國際或國內同比先進企業的能耗指標制訂能源管理標桿。
采取“全員參與、全過程管理”的方法,調查、識別并編制影響能耗的能源因素清單。結合法律法規、能源方針、企業及相關方可接受的程度等要求,評價并編制需優先控制的能源因素清單。
根據“經濟合理,技術可行”的原則,充分考慮法律法規、基準和標桿及優先控制的能源因素,制訂能源管理目標和指標,并在作業層次分解和量化。針對具體采用的節能項目編制可行的能源管理方案。
3.2 建立與實施
根據策劃階段的成果,為確保實現方針和目標編制能源管理體系文件,可結合企業已有的質量管理、環境管理等管理體系編制多合一的管理體系文件,也可單獨成冊。一般情況下,文件化的能源管理體系應至少包括手冊、程序文件和運行作業文件三個層次。為便于認證使用,建議按照GB/T23331的條款編制手冊條款對照表,以保證能源管理體系標準要求的條款不得遺漏和刪減。
其中程序至少應包括:
1)能源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
2)法律法規、標準的獲取與識別程序
3)能源管理基準建立程序
4)信息交流程序
5)文件控制程序
6)記錄控制程序
7)運行控制程序(對如缺乏文件程序可能導致偏離的運行過程)
8)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9)監視測量與評價程序
10)不符合、糾正、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11)內部審核程序
雖然能源管理體系標準本身沒有要求上述程序必須是文件化的程序,但為確保管理體系實施的一致性,建議平板玻璃生產企業應盡量編制文件化的程序。
除手冊、程序和作業文件外,能源管理體系文件還應包括文件化的質量方針、目標指標體系、職責與權限、能源管理方案和能源采購標準或規范等。
能源管理體系文件編制完成后,企業應組織員工進行相應的培訓,提高全體員工的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意識,對能源管理重點崗位的員工還應進行專業的節能知識培訓。
按各類文件的要求實施能源管理體系。
3.3 檢查與糾正
能源管理體系實施后,針對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企業應進行調查,采取相應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通過采取對過程的監視和測量、合規性評價、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等手段,不斷改進和提高能源管理體系的運行水平,保證能源管理體系的持續有效運行
3.4 持續改進與提高
管理評審是能源管理體系的PDCA中的重要環節,除管理體系通行的評價內容外,能源管理體系還應特別注重能源管理體系績效的評價,包括實施管理體系后的節能量確認等,管理評審的結果應作為下一個更高層次的PDCA循環的開始。
四、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程序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會指定中國
建筑材料檢驗認證中心(以下簡稱CTC)作為承擔平板玻璃行業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試點機構。根據企業自愿申請的原則,平板玻璃生產企業可以通過第三方認證的形式,向顧客和社會相關方證實其能源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企業建立能源管理體系并進行了3個月試運行,完成了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確認了能源管理體系的績效后,可向CTC提出認證申請。具體程序包括:
1)申請
提交書面申請書,并按要求提供能源管理手冊、手冊條款對照表、程序文件清單、能源管理內部審核報告、管理評審報告、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包括近期單位產品能耗指標等)等相關信息。
2)簽訂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合同
CTC評審申請資料,與符合要求的申請方簽訂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合同,確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實施一階段審核
CTC指派的審核組對申請方實施能源管理體系一階段審核,評價平板玻璃生產企業能源管理體系的實施程度是否為二階段審核做好準備,能否接受二階段審核,并提出一階段審核意見。
4)二階段審核
申請方針對一階段審核意見完成相應的整改,一般情況下不超過6個月。CTC指派審核組對申請方實施二階段審核,評價平板玻璃生產企業能源管理體系的實施和運行是否符合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平板玻璃企業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決定是否向CTC推薦認證注冊。
5)評價注冊
CTC就審核組提出的審核意見,對審核材料進行評價,決定是否注冊。
6)監督與再認證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周期為三年,認證注冊后自現場審核日起,每12個月內申請方應接受至少一次監督審核以決定認證證書是否能夠保持注冊,認證周期滿前三個月如需繼續認證,申請方可提出再認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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