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中國企業對外投資進入了快速增長階段,但是與發達經濟體和中國吸收外資規模相比,仍存在明顯差距。中國多位官員27日在北京一個研討會上表示,中國將繼續加大企業“走出去”政策支持,鼓勵企業通過跨國直接投資參與國際分工。
在當天此間舉行的“第五屆中國企業跨國投資研討會”上,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總經濟師張志勇表示,中國稅務部
門將繼續完善國際稅收協定網絡,為“走出去”企業創造良好的國際稅收環境。
稅收協定或者避免雙重征稅協定是維護國家稅收權益和企業對外投資利益的重要法律保證。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不但為“走出去”企業創造較為公平的境外稅收待遇,也為企業在境外遇到稅收糾紛時,提供了法律依據和運作機制。
張志勇表示,近幾年來,稅務部門更加重視與中國對外投資目的地國家之間稅收協定的談判和執行。下一步,將根據早期側重引進外資的稅收協定,與締約國主管部門協商調整相關條款,以適應中國企業“走出去”需要。目前中國已對外簽署96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并和香港、澳門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安排,其中93個協定和港澳安排已生效。
關于境外注冊的中資企業居民身份認證問題,張志勇介紹稱,許多中資企業為了實現境外上市,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在境外多層次注冊公司。如果此類企業能夠按照稅法實際管理機構的標準,被認定為中國居民企業,則可以享受居民企業之間分配股息的免稅待遇。他說,國家稅務總局對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海油、中國電力投資集團等一批中資企業的相關申請進行了審核和批復,目前正在制定后續管理辦法。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管理司司長孫魯軍在同一場合表示,外匯管理局將繼續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進一步推進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改革,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中國國家發改委外資司司長孔令龍在研討會上稱,“十二五”期間,將穩步擴大中國對外投資規模;對國家鼓勵的境外投資項目,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支持有條件企業在境外利用混合貸款、銀團貸款、資產證券化等手段,以及采用境內外發行股票、債券和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