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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則有關“消防驗收”的消息在建筑行業內引發熱議,很多行業媒體和消防人都在談論是否明確取消100米以下民用建筑(詞條“民用建筑”由行業大百科提供)的消防驗收?
先有各類自媒體公眾號發文,都信誓旦旦的表示已確定,請行業用戶做好準備。
后有各類行業媒體,例如消防百事通,站出來提出疑惑,并發文給出解釋。
那么,究竟這則消息是謠言還是事實?又揭露了哪些問題?消防人又該如何做呢?接下來就跟隨小筑一起來看看吧!
謠言還是事實?
傳播這則消息的自媒體都表示:在2019年3月19日,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等相關文件,其中便有相關規定。
具體內容如下:
取消一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和備案僅對國家和省級重大建設項目,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醫療建筑和其它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高層建筑,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麗積2500平方米以上的室內兒童活動場所、老年人照料設施,以及生產和儲存甲、乙類易燃品爆危險物品的多層廠房、倉庫等涉反重大公共安全的建設工程實施消防驗收,審批時限縮減一半,不再對其他建設工程實施消防驗收和備案。加強對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后的抽查。本意見下發前消防部門已經受理尚未辦結的建設工程項目,除屬于前建應納入消防驗收范圍的。不再實施消防驗收和備案。
正是因為這則條目,很多自媒體便大肆傳播,宣布已取消了100米以下建筑消防驗收,行業內很多人也轉發表示欣喜。
但這究竟是真的嗎?
在消防百事通最新發布的的文章中,明確表明這則規定僅存在于2019年《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意見稿中。
在2019年5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廳字【2019】34號的通知中,并沒有“取消100米以下民用建筑的消防驗收”條例。
以下是文件部分原文:
由文件可見,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則消息屬于謠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對特殊建設工程實行消防驗收制度。特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應當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申請消防驗收;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已于2020年6月1日施行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采取了特殊建設工程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其他建設工程進行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的制度。該規定第十四條保留了公安部《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十四條中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項目,并額外新增了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即建筑高度高于54米的住宅建筑(包括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筑),參見2018年3月30日修訂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5.1.1條)作為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項目。
為什么那么多工程人選擇相信?
一則謠言能在行業內廣泛傳播,這顯露出一個問題:工程人已經處于焦慮和高壓力的風口,任何一點值得松懈的消息,人們都寧可信其有。
1、消防驗收程序繁瑣
盡管經過了一次次的政策改革,但是消防驗收程序還是要經過繁雜的程序和漫長的等待,許多工程人早已想放松下來,從消防驗收繁雜的程序中解脫。
2、對行業發展的憂慮
傳統消防行業在智慧化進程中依然存在著通病,頻繁遭遇改革、信息不對稱不流通、缺乏龍頭企業等,壓迫著消防工程人的神經,讓人難以放松。
3、企業經營管理的苦惱
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員工數量變多,工程量也變多,傳統經營管理的手段早已無法滿足管理需求,各類發展瓶頸也接連而至。
行業的轉變是不可避免的,轉型升級,迫在眉睫!
因此,網傳的政府取消100米以下的房屋消防驗收不屬實!中國幕墻網www.gdjiasi.com希望廣大建筑業、房地產與門窗幕墻行業同仁們,在獲取行業新聞時,一定要擦亮眼睛,謹防虛假消息,以免誤導正常工作!